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交《关于项目合作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我 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项目合作,将增强公司在光电系统上的技术能力,符合公司的技 术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项目合作暨关 联交易相关议案的内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