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微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中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2019 年 7 月 1 日,中微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68 号批复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中微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53,486,224 股,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中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481,376,013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34,862,23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中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38 名,均系中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 定期为自中微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91,399 股,占中微公司股本总数的 0.5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2,991,39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0 年 1 月 22 日。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境内法人 389,743,479 389,743,479 2、境外法人 76,265,514 76,265,514 有限售条件 3、境外自然人 17,435,272 17,435,272 的流通股份 4、网下限售股份 2,991,399 -2,991,399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86,435,664 -2,991,399 483,444,265 无限售条件 A股 48,426,573 2,991,399 51,417,972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8,426,573 2,991,399 51,417,972 合计 534,862,237 534,862,237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中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 要求及限售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志君 姜诚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