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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关于拟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2020-02-13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4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为意向性框架协议,截至本
公告披露之日,双方暂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项目。具体合作
事项需协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本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为合作意向协议,预计对公司 2020 年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
或“公司”)拟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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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以下简称“临港管委会”)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公司拟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
称“临港新片区”)建设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项目名
称和建设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临港新片区设立于 2019 年 8 月份,临港管委会系上海市人民政
府派出机构,统筹管理和协调临港新片区有关行政事务。
    公司与临港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仅为框架性协议,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双方暂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项目,不涉及具体金
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
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将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在经认定的范围内享受临港地区政
策,给予项目方产业、税收、人才等方面相关扶持配套。
    2、乙方同意将乙方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落地于临
港新片区范围内。
    3、在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后续协议项下义务、承诺及责任的
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积极争取园区工业用地,满足乙方的生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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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研发等需要。
    4、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合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事宜
甲乙双方将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正式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的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的推进
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本次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推动双方在临港
新片区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增长将产
生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协议双方根据实际情
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相关约定在付诸
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协议为
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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