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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07-02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0-04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
2020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6月1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尹志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50 元/股,向 7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68 万份股票增值权。
    董事尹志尧、杜志游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
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44)。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