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8 月 21 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
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
2018 年度,公司结售汇业务发生额总计在 3,500 万美元至 4,500 万美元之间。当
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
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
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
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 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美元。
三、 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一)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底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
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 6,500 万美元。
(二)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
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四、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
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
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 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
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
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回款预测风险:商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
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
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
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
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
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
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
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
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底开展金额不超过 6,5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 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底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 6,500 万美元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乐鑫科技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
乐鑫科技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针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
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乐鑫科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乐鑫科技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