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03-1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0 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
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1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类,第一类
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两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
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1、第一类激励对象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69%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56%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69%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56%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119%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95%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119%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95%
2、第二类激励对象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69%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56%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69%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56%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119%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95%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119%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95%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185%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144%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185%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144%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271%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205%
第四个归属期 2023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271% 或毛利较 2018 年增长 20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B,则该类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预留部分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则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
若预留部分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则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各
2
年度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年度的考核指标一致。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为 A-及以上、B+、B、B-、B-以下(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
核视为 B-以下)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及以上 B+ B B- B-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25%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类,第一类
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两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四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部分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则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部分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则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对应
年度的考核指标一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
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生效后实施。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