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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鑫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0-03-25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0 年 3 月 9 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
出意见。
    截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
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