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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通
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0,030,5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4.125 元/股调整为
 63.625 元/股,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94.125
 元/股调整为 93.625 元/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由 95 元/股调整为 94.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

告》(2021-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12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

件的公告》(2021-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5.494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2021-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为员工购房提供免息借款事项有

利于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福利体系。该管理办

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绩效情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

风险可控。该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据此,董事会同意公

司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