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8-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集
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集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安集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 号)核准,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277,09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9.19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2,032.94 万元,扣除总
发行费用 4,543.7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89.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8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暨 2019 年半年度财
务报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和划转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
6 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年化
序号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期限 收益类型
收益率
1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 不适用 1.890% 保本固定收益
中国建设银行
2 结构性存款 5,000.00 1 个月 3.600% 保本浮动收益
上海金桥支行
3 结构性存款 1,000.00 1 个月 3.600% 保本浮动收益
4 结构性存款 1,000.00 7天 2.200% 保本浮动收益
5 结构性存款 2,000.00 1 个月 3.350% 保本浮动收益
中信银行
上海五牛城支行
6 结构性存款 5,000.00 3 个月 3.900% 保本浮动收益
7 结构性存款 8,000.00 6 个月 3.650% 保本浮动收益
8 结构性存款 1,000.00 7天 1.670% 保本浮动收益
9 结构性存款 3,000.00 1 个月 3.400% 保本浮动收益
招商银行
上海天山支行
10 结构性存款 3,000.00 3 个月 3.750% 保本浮动收益
11 结构性存款 3,000.00 6 个月 3.700% 保本浮动收益
平安银行
12 上海自贸试验区 结构性存款 5,000.00 7天 2.900% 保本浮动收益
分行
合计 - 38,000.00 - -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
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0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
(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
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八、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第
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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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包建祥 张 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