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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集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5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7 人调整为 114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0 万
股调整为 48.9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由 41.94 万股调整为 40.84 万股,预留部分
8.06 万股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
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1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2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3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4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5 除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相符。

    除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确定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2.1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2 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达到。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授予价格 65.25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