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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集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集科技”、“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集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安集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
督导期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保荐机构对安集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工作
         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安集科技签订了保荐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利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生需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5                                            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背承诺的情况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1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安集科技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
7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督促公司严格执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安集科技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8                                         求,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促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2020 年度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向上海证券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   对安集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10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截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至本报告签署日,不存在因信息披露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或补充的情况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在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理员人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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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安
13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
                                            集科技该等事项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
     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14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未发生该等情况
     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 日对
     质量
                                            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16
     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 未发生该等情况
     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
     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
     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
17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
     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度,未发生该等事项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
     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     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
18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未发生该等
                                            事项
                                   3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19    募集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并出具了
        诺事项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核查意见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安集科技不
  20
        项,并发表意见                       存在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产品开发风险

    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和先进封装技术在世界范围内仍然不断被更新并向更先
进的技术推进。在下游产品不断提出更高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上游关键材料的
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公司需要对客户需求进行持续跟踪研究并开发满足客户需求
的产品。如果公司产品与下游客户的技术发展路径适配性下降,或者公司产品的
开发速度无法满足客户快速变化的需求,或者相关技术发生重大变革,使得客户
减少或限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使得公司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受到影响,持续大
量的研发投入成本无法回收,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为
84.99%。公司销售较为集中的主要原因系国内外集成电路制造行业本身集中度较
高、公司产品定位领先技术的特点和“本土化、定制化、一体化”的服务模式等,
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厂商。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流失,
或者主要客户因各种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要求大幅下调产品价格,
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降。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上涨风险

    硅溶胶和气相二氧化硅等研磨颗粒为公司生产化学机械抛光液所需的重要
原材料,主要直接或间接从日本等国家进口,采购相对集中。国际政治、经济环
                                      4
境的变化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国家贸易,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性
和价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从上游基础化工或精细化工行业采购,随着环保政策
趋严,供应趋紧,原材料价格可能存在上涨的风险。

    (四)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49,781.69 万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金额为 9,413.84 万元。如果未来公司对外投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产生
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半导体行业周期变化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受益于下游消费电
子、计算机、通信、汽车、物联网等终端应用领域需求的持续增长,全球半导体
特别是集成电路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在下游市场的推动以及
政府与资本市场的刺激下,获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由于全球半导体行业景气周
期与宏观经济、下游终端应用需求以及自身产能库存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未来
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因宏观经济或行业环境等原因出现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销售商品、进口原材料中使用美元结算的比例较大。随着生产、销售规
模的扩大,公司外汇结算量将继续增大。如果结算汇率短期内波动较大,公司境
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仍将直接受到影响,进而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七)新冠肺炎风险

    新冠肺炎的流行性爆发使半导体行业的正面预期增加了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虽然在我国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在全球范围内,仍有较大不确定性,若其
继续发展扩大可能对上游原材料供应、下游市场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5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减(%)
 营业收入                     422,379,914.28     285,410,172.10         4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989,118.92     65,846,041.18          13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8,850,726.56     43,031,261.59          36.7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173,725.28     84,682,099.91          33.65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8,104,787.37   887,569,640.68         18.09
 总资产                       1,287,346,347.95   991,198,926.40         29.88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90              1.45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90              1.45              1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11              0.95               16.84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4             11.40        增加 4.4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09              7.45         减少 1.36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05             20.16        增加 0.89 个百分点
 %)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237.9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7.99%,主要
系国内主要客户需求增加,公司前期研发的多款新产品在重要客户的关键制程中
使用情况良好,使公司产品在客户端的用量明显上升,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885.07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36.76%,一方面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另一方面是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期间费用增长较快。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98.9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3.86%,
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变动影响以外,主要系报
告期内参与投资设立的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上
升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317.3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3.65%,
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及收到的政府补助
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分别增长 18.09%和 29.88%,
主要系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积累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期增长 100.00%,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长
所致。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深耕高端半导体材料领域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将自己定位为高端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一站式合作伙伴,率
先选择技术难度高、研发难度大的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光刻胶去除剂,并持续专注
投入,已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的垄断并已成为众多半导体行业领先客户的主流供
应商。

    公司通过多年持续投入,已拥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熟
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产品中。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205 项,
另有 226 项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均为发明专利。同时,公司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管
理,依照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制订了完善的知识
产权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
布局保护核心技术,持续创新并更新知识产权库,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差异化,为
公司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7
    未来,公司将凭借在高端半导体材料领域积累的宝贵经验持续深耕,依托已
有的先进技术平台和人才团队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

    (二)持续的研发投入和高效的产品转化

    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等研发资源,将重点聚焦在产品创新上,以
满足下游制造和封测行业全球领先客户的尖端产品应用,已成为国内高端半导体
材料行业领域的领先供应商。

    公司致力于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以创新驱动的、高性能并具成本优势的产品
和技术解决方案,从解决方案设计、产品研发、测试认证、供应保障、物流配套、
技术支持等方面着手,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的一站式服务。得益于有竞争
力的商业模式,公司产品研发效率高且具有针对性。公司利用在化学配方、材料
科学等领域的专长,持续研发创新产品或改进产品以满足下游技术先进客户的需
求,将客户面临的具体挑战转化成现实的产品和可行的工艺解决方案。

    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电路技术不断推进过程中,对化学机械抛光液
等材料的需求出现了“专”的趋势和特征,客户和供应商联合开发成为成功的先
决条件。公司的研发团队在产品的市场需求形成前即与客户沟通,建立紧密联系,
以改进现有产品或设计满足客户新产线需要的定制化产品。以 2018 年发布的突
破性技术 Xtacking为例,化学机械抛光工艺对于该技术的实现起到了决定性作
用,公司正是通过与客户长时间的紧密合作,定制化研发出了满足客户需求的产
品,使得客户的该项技术工艺得以实现。

    (三)国际化、多元化的人才储备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Shumin Wang 和副总经理 Yuchun Wang 均拥有二十余
年化学、材料化学、材料工程等专业领域的研究经验,并在全球领先的相关领域
公司从事十余年的研发、运营和管理工作。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半导体材料行业
积累了数十年的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公司副总经理 Zhang Ming 在战略计划、
人才与团队的建设、销售与市场、公司营运、跨国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并且成功地实施了多起国内与国际并购,拥有宝贵的国际化经验。公司管理团队
在半导体材料及相关行业的丰富经验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了全球先进乃至领

                                     8
先的视角。公司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维持竞争优势提供了保证。

    (四)贴近市场和客户的服务模式

    公司根植于全球半导体材料的第一大和第二大市场,更布局富有经验的应用
工程师团队在当地提供 24 小时服务。根据 SEMI 的最新报告,2020 年中国台湾
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同比增长 8.2%,达到 123.8 亿美元,继续位居全球第一;中
国大陆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同比增长 12%,超过韩国达到 97.6 亿美元,跃居全
球第二。贴近市场和客户的服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运输时间短,
运输成本低,并且与本土客户文化融合程度高,沟通效率高,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五)成熟高效的全流程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秉承“客户至上、质量导向、持续创新、全面可靠”的质量方针,致力
于满足并超越客户的期望。公司围绕产品导入的全流程建立了成熟有效的产品质
量保证体系,在产品研发、供应商管理、进料控制、过程控制、出货控制、客户
服务、产品优化和迭代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质量管控并已通过 ISO9001,ISO14001,
ISO45001 等管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 2020 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88,898,406.17 元,与 2019 年度相比增长 54.5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1.05%,与 2019 年度相比略有上升。

    公司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在抛光液板块,积极加强、
全面开展全品类产品线的布局,旨在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光刻
胶去除剂板块,专注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与行业领先客户合作,进一步了解客户需求,
并为其开发创新性的整体解决方案。

    在铜及铜阻挡层抛光液方面,公司紧跟摩尔定律,紧跟行业领先客户的先进
制程,提前进行技术平台的布局及技术能力的积累,持续推进相关产品的研发,
持续优化已量产的 14nm 技术节点及以上产品的性能及稳定性,为进一步扩大销
售提供技术支持,10nm-7nm 技术节点的技术研发按照计划进行。报告期内,已
                                     9
有多款产品在逻辑和存储芯片领域实现量产销售并持续改进。

    在钨抛光液方面,公司加大了产品平台的研发力度,钨抛光液产品平台逐步
完善,已有多款产品应用到了 3D NAND 先进制程中,并持续优化提升,稳固了
在存储器芯片厂的市场地位。同时,钨抛光液新产品在逻辑芯片领域也已进入客
户论证阶段,后续产品也在持续研发中。

    在介电材料抛光液方面,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共同开发的以二氧化铈为基
础的产品突破技术瓶颈,已在 3D NAND 先进制程中取得重要进展,并获得关键
客户认可。

    在光刻胶去除剂方面,公司铜大马士革工艺光刻胶去除剂已量产并且持续扩
大应用;28nm 技术节点后段硬掩模工艺光刻胶去除剂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并已在重要客户上线稳定使用,品质性能与国际领先供应商等同,实现该类产品
在 28nm 技术节点的进口替代;14nm 技术节点后段蚀刻残留物去除剂的研究仍
在按计划进行。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建立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供应的能力,以支持产品
研发,并保障长期供应的可靠性。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0 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获得 205 项发明专利,其中中国大陆 152 项、中国台
湾 44 项、美国 4 项、新加坡 3 项、韩国 2 项;另有 226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
理。

    在由华发集团旗下华发七弦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2020
中国企业专利实力 500 强”榜单中,公司名列第 315 位;而在由集微发布公布的
“中国半导体行业专利百强榜”中,公司名列第 79 位。充分说明了公司在专利
方面的投入与实力。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0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96,929,614.84 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483,927,759.01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88,766,844.91

  其中: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11,275,870.74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77,490,974.17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3,335,522.68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5,700,334.53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804,557.95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96,929,614.84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 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直接
持有公司股票 2,256.0328 万股,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及减持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的权益   2020 年度质押、冻
   序号        姓名             职务
                                                比例(%)         结及减持情况
                             董事长、总经                       通过高管战略配售
    1        Shumin Wang     理、核心技术              11.00    减持 10,558 股。不
                                 人员                           存在质押、冻结的

                                         11
                                        持有公司的权益   2020 年度质押、冻
序号     姓名            职务
                                          比例(%)        结及减持情况
                                                               情形
       Chris Chang
 2                        董事                    2.79           无
           Yu
 3       朱沛文           董事                       -           -
 4       陈大同           董事                    0.04           无
 5        杨磊            董事                       -           -
 6       郝一阳           董事                       -           -
 7       张天西         独立董事                     -           -
 8        李华          独立董事                     -           -
 9       任亦樵         独立董事                     -           -
 10       高琦            监事                       -           -
 11      陈智斌           监事                       -           -
                      监事会主席、
 12       冯倩                                       -           -
                      职工代表监事
 13    Zhang Ming       副总经理                     -           -
                                                         通过高管战略配售
                      副总经理、核                       减持 12,923 股。不
 14    Yuchun Wang                                0.22
                      心技术人员                         存在质押、冻结的
                                                                情形
                                                         通过高管战略配售
                      副总经理、财                       减持 10,579 股;通
 15       杨逊        务总监、董事                0.51     过安续投资减持
                        会秘书                           14,022 股。不存在
                                                         质押、冻结的情形
       Steven Larry     董事(已离
 16                                               2.24           无
          Ungar           任)
                      监事会主席、                       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17      厉吉超       职工代表监事                0.01   200 股。不存在质
                      (已离任)                          押、冻结的情形
                        监事(已离
 18      朱慧娜                                   0.02           无
                          任)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包建祥                       康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