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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集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
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通
过此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67,222.84 万元,较年初增长 29.90%,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0,116.09 万元,较年初增加 14.60%。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68,666.0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2,508.41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110.7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4.81%。

    根据公司的 2022 年经营计划,一方面,持续优化销售策略,评估新的业务
机会,建立可持续的产能和配套的材料供应能力,实现销售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加强运营各项成本管控,加强预算控制下的各项费用和资本支出管理,提高营业
利润。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加强能力建设,实现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兼顾长期业务发展机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9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为 53,220,58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6,977,365.02
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 12.20%,占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5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2-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11)、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