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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集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2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                                           股票代码:68801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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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4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6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
   议案 .................................................................................................................................................. 17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24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5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6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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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落实上海市防疫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通讯方式,公
司将向各参会人员提供通讯接入的参会方式。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
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通讯会议并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
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在此之后登入会议的股东无权参与通讯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
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
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
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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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
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
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
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安集
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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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14:00

     2、会议地点:通讯接入方式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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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

     13、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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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写了《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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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情况,编写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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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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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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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 2021 年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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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1 年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得益于原有客户、产品的上量和新产品、新客户的拓展,公司业绩继续保持积
    极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68,666.0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2.57%。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包括:一方面,公司积极完成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布局,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并在报告期内实现了产品平台的大幅扩充,多款产品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和突破,并体现在
    销售收入中。其中,铜及铜阻挡层抛光液和介电材料抛光液持续扩大市场份额;钨抛光液在客
    户端导入顺利,增长迅速;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在客户拓展方面也实现突破,增长较快。
    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开展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产品线布局,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其中,集
    成电路用刻蚀后清洗液在客户端实现突破性进展,用量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08.41 万元,同比减少 18.77%,
    主要由于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影响,其中对外投资的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9,110.75 万元,同比增长 54.81%,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充分把握客户需
    求,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产品商业化的多方位布局,同时,公司持续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使
    得公司业绩积极增长。若剔除股权激励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1.28 亿元。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列表格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86,660,621.16   422,379,914.28                     6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084,063.28   153,989,118.92                    -1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1,107,538.21    58,850,726.56                     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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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05,784.69      113,173,725.28                       -46.01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1年末            2019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1,160,935.33    1,048,104,787.37                       14.60
总资产                                   1,672,228,439.94    1,287,346,347.95                       29.90


         二、2022 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的 2022 年经营计划,一方面,持续优化销售策略,评估新的业务机会,建立可
    持续的产能和配套的材料供应能力,实现销售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加强运营各项成本管控,
    加强预算控制下的各项费用和资本支出管理,提高营业利润。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技术创新,
    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实现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兼顾长期
    业务发展机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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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25,084,063.2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39,181,435.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后,2021 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9,125,335.3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
公司拟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1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6,977,365.02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 12.20%,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57%。

    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主要原
因为: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本次方案是兼顾分红政策的连
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本
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因素而提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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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本数)
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本议
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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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独立董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天西先生、李华女士、任亦樵先生 2022
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整(含税)/年。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董事:


    Shumin Wang 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因董事职务另行领取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因董事职务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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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 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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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是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于毕马
威华振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表现出的专业服务、经验与能力,现续聘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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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国内贸易代理;进出
口代理”等新的经营范围,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
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用相关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
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进出
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1       新增条款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2       集成电路用相关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   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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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咨询。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      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
          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
    3     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     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予以提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
          予以提供。                                 理制度不得对外公开以及仅供股东查阅的材
                                                     料除外。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4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项。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之日失效。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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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大会审议通过。
                                                   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净资产 10%的担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供的任何担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
          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的担保;
    5     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担保。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二以上通过。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二以上通过。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可以豁免适
                                                   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
          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
                                                   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可以豁免适
          本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
          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本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6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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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序。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见及理由。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见及理由。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     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3:00。
          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变更。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总数。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7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       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利。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     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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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
    8                                               本条删除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
          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9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10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
                                                    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11    新增条款                                  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12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13    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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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       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
          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13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业务,聘期 1 年,可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以续聘。                                   期 1 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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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办理相关事宜。根据授权,董事会应当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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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集微电
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53,072,800.25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3,220,580 股,合计转增 21,288,23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4,508,812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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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贯穿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得益于原有客户、产品的上量和新产品、新客户的拓展,公司业绩继续保持积
极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68,666.0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2.57%。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包
括:一方面,公司积极完成化学机械抛光液全品类产品布局,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并
在报告期内实现了产品平台的大幅扩充,多款产品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和突破,并体现在销
售收入中。其中,铜及铜阻挡层抛光液和介电材料抛光液持续扩大市场份额;钨抛光液在客户
端导入顺利,增长迅速;基于氧化铈磨料的抛光液在客户拓展方面也实现突破,增长较快。另
一方面,公司持续开展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产品线布局,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其中,集成
电路用刻蚀后清洗液在客户端实现突破性进展,用量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08.41 万元,同比减少 18.77%,主
要由于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影响,其中对外投资的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9,110.75 万元,同比增长 54.81%,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充分把握客户需求,
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产品商业化的多方位布局,同时,公司持续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使得公
司业绩积极增长。若剔除股权激励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1.28 亿元。

    报告期内,除了继续深化服务国内本土 Fab 厂并持续取得新订单之外,公司还获得数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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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球领先外资芯片企业在中国大陆 Fab 厂的新订单,并获得多个本土和海外一流代工厂的年度优
秀供应商奖。

       根据 TECHET 的报告整理计算,公司 CMP 抛光液在全球市场的份额约为 5%。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平对待全体
股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
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       会议名称      序号                             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8
                                                               议案》
                                  9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1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3/30
                  第八次会议      1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考核和 2021 年度薪
                                  13
                                                         酬调整的议案》
                                  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15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7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19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4/28     第二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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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九次会议       2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3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的议
                                 4
                                                              案》
                                 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1
                                                              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6/15                      2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3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2
                                                            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8/2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次会议      3
                                                            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4
                                                            议案》
                                 1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3
                                                            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5.02                          发行规模
                               5.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5.04                          债券期限
                               5.05                          债券利率
                               5.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10/28                   5.07                          转股期限
               第十二次会议
                               5.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5.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5.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5.11                          赎回条款
                               5.12                          回售条款
                               5.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5.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5.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5.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5.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5.18                          担保事项
                               5.19                        募集资金存管

                                            2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6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7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9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10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12
                                                                     议案》
                                13              《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在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
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
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
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
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

    (一)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2 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
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序号                             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5/19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4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           会议名称         序号                         议案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12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的
                                      13
                                            议案》
                                      1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2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3
                                                                     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4
                                                                     议案》
                                 4.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4.02                              发行规模
                                 4.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04                              债券期限
                                 4.05                              债券利率
                                 4.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07                              转股期限
                                 4.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4.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1/11/15
                   股东大会      4.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4.11                              赎回条款
                                 4.12                              回售条款
                                 4.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4.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4.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4.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4.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4.18                              担保事项
                                 4.19                          募集资金存管
                                 4.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5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6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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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会议名称         序号                         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8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9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11
                                                              划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履行了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定期报告编制、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

    2022 年,中美贸易争端对半导体产业的影响仍在持续,年初新冠疫情在中国的反扑也给
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电动汽车和智能驾驶的发展驱动力
依旧强劲,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的提振本国半导体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各界资金向半导体行
业的集中反映出相关政府和市场对于行业的认可和正向预期。根据 WSTS 的预测,2022 年全
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将较 2021 年增长 10.4%,达到 6,135 亿美元,其中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将达到
5,12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0.4%。根据 IC Insights 的预测,2021 年至 2026 年,全球集成电路市
场规模将以 10.2%的复合增长率增长,其中模拟电路、逻辑电路和存储器的复合增长率均超过
10%。而 TECHET 预测 2021 年-2025 年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将以超过 6%的复合增长率增
长,化学机械抛光液和湿电子化学品也都将以相似的复合增长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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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公司基于“立足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集成电路领域化学
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以填补国产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空白。

    在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公司积极加强并全面开展全品类产品线的布局,旨在为客户提供
完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板块,为应对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新技术、
新工艺的诞生,公司在原有光刻胶去除剂板块基础上战略性拓展产品线布局、扩大原有的业务
范围,围绕自身核心技术,专注于集成电路前道晶圆制造用及后道晶圆级封装用等高端功能性
湿电子化学品产品领域,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基于产业发展及下游客户的需求,
在纵向不断提升技术与产品水平的同时横向拓宽产品品类,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产品组合
及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着手建立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供应的能力,以支持产品研发,并保障长期供应
的可靠性,提升自身产品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并依托核心技术和行业影响力,紧密结合市场需
求,积极拓展、延伸相邻领域。

    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创新,继续深化与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客户的合作,并积极开拓全
球市场。同时,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和技术的基础上,持续稳健地通过自建或并购延伸半导体材
料产业链,目标成为世界一流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供应伙伴。

    2022 年,公司将着力达成以下目标:

    (1)在坚持安全、健康、环保的原则下,加强 ESH 管理流程和监管,建立量化的安全操
作标准,明确权责,确保工作环境的整体安全。

    (2)优化销售策略,强化“客户至上”的理念,继续弘扬“客户服务,客户导向”的文
化并提升有效实施,评估新的业务机会,建立可持续的产能和配套的材料供应能力,实现销售
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3)加强技术和市场领导力,持续推进先进技术的研究及有竞争力产品的开发以支持未
来的业务增长。

    (4)坚持“安集人,我们能”和“使命必达”的安集精神,打造行为导向的工作环境,
以及学习型、合作型、充满活力、值得信赖的组织。加强组织竞争力建设和管理团队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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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向成为世界级公司的目标迈进。

       (5)继续关注内部新技术孵化和外部整合机会以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

       (6)加强运营各项成本管控,加强预算控制下的各项费用和资本支出管理,提高营业利
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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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
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七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序号                              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7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3/30   会第六次会
                              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
                              9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11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3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2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1/4/28   会第七次会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的议案》
                   议
                              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2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6/15   会第八次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议         3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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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2021/8/25    会第九次会    2
                                                              议案》
                    议
                              3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4.02                            发行规模
                             4.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04                            债券期限
                             4.05                            债券利率
                             4.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07                            转股期限
                             4.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4.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4.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4.11                            赎回条款
                第二届监事
                             4.12                            回售条款
   2021/10/18   会第十次会
                             4.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议
                             4.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4.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4.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4.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4.18                            担保事项
                             4.19                          募集资金存管
                             4.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5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6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8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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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强化了对公
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 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向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第一次归属事宜。上述内容均经过
监事会审议。

   6、 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持续建立、完善、落实相
应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合理、有效,相关制度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7、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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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持续依法行使监
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
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防止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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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事   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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