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57元/股调整为45.89元/股,
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40.84万股调整为57.1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8.02万股调整为11.228万股。
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276 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552 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