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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集科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短期内即期
 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
 示,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不同系列的
 化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
 域。公司成功打破了国外厂商对集成电路领域化学机械抛光液和部分功能性湿电
 子化学品的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使中国在该领域拥有了自主供应能力。同时,
 公司依靠自主创新,在特定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使中国具备了引领特定新技术的

                                    1
能力。
    未来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
能力,一方面公司将围绕自身的核心技术,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在抛光液板块,
积极加强、全面开展全品类产品线的布局,旨在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站式产品和
解决方案;在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板块,专注致力于攻克领先技术节点难关并提
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加强客户拓展,加快
产品的测试论证及销售放量。

    (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环
节的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
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运
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
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
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
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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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
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同时,公司已制定《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
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
回报水平。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公司本次以简易方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
股东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
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
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公司本次以简易方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3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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