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三月 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561 号)批复,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安集科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 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安集科技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集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 月 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即发行底价为 2 145.88 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 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 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 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2.77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1.58%。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272,57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即 22,410,492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 量上限 1,419,908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即 993,936 股)。 (四)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平 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 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 13 名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3 获配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股) 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95,442 15,535,094.34 6 个月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2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品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 3 95,442 15,535,094.34 6 个月 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 1 4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尔法对冲 5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 6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 7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 8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公司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9,216 40,564,888.32 6 个月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6,187 31,933,357.99 6 个月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59,071 25,891,986.67 6 个月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 12 106,051 17,261,921.27 6 个月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 13 53,023 8,630,553.71 6 个月 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72,570 207,136,218.90 -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3,517,145.62 元(含税 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619,073.28 元。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1 公司为出口加工区免税企业,无法抵扣上述发行费用中的增值税。 4 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 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 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22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202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 议案》。 3、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同时审议并确认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行人 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 决策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5 1、2023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集微电子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 融资)〔2023〕36 号)。上交所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2023 年 3 月 1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3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 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561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已履行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于 2023 年 1 月 3 日 (T-3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T-1 日)期间,向 80 个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 请书》,其中包括前 20 大 A 股股东(2022 年 12 月 20 日收盘后,剔除关联方);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其他表达 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25 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 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 6 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3 年 1 月 6 日 9:00-12:00 为集中接收报价 时间,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经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确认, 截止 2023 年 1 月 6 日 12 时整,本次发行共有 35 家询价对象在《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除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RQFII)之外的投资者还需在 2023 年 1 月 6 日 12:00 之前将认购保证金人民 币 200 万元及时、足额汇至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专用缴款账 户。除 5 家询价对象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30 家询价对象均向主承销商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是否为有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认购对象 效申购报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价单 160.10 2,000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5.10 3,200 无需 是 150.10 4,000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88 1,500 无需 是 3 刘姊琪 160.02 1,000 是 是 170.18 1,000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4 165.88 1,000 是 是 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5.88 1,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5 148.50 3,000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6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148.50 1,100 是 是 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7 148.50 1,100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 8 148.50 1,000 是 是 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50.10 1,000 9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 148.50 2,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0 150.10 1,000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 11 148.50 1,000 是 是 产丰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 12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专 148.50 1,000 是 是 门投资组合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 13 148.50 1,000 是 是 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 14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 148.50 1,000 是 是 投资组合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5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 156.00 1,000 是 是 选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6 148.50 1,000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福 17 148.50 1,000 是 是 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50.10 1,000 18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 148.50 2,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56.00 1,000 19 是 是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 148.50 2,000 161.00 1,000 20 田万彪 155.00 1,500 是 是 146.00 2,000 162.51 8,300 2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是 149.11 16,600 169.84 3,600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8,800 无需 是 155.71 13,100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 23 181.00 2,000 是 是 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7.44 1,8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 24 158.34 2,000 是 是 险万能 154.70 2,200 167.44 1,0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25 158.34 1,100 是 是 通保险产品 154.70 1,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 167.44 1,800 26 是 是 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 158.34 2,000 8 有限公司 154.70 2,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 167.44 1,000 27 票优选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 158.34 1,100 是 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70 1,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 167.44 1,000 28 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 158.34 1,100 是 是 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70 1,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 167.44 1,000 29 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 158.34 1,100 是 是 有限公司 154.70 1,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 167.44 1,000 30 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 158.34 1,100 是 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70 1,20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 167.44 1,000 31 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158.34 1,100 是 是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70 1,200 32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4.12 3,000 是 是 162.65 1,600 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61.08 4,200 162.79 3,700 3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84 9,400 无需 是 159.29 10,6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8.50 1,000 35 是 是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7.25 1,000 (三)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含本数)。 1、竞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1 月 6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 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竞价结果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元) 9 (元/股) (股)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1 162.77 110,585 17,999,920.45 能-团险万能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2 162.77 61,436 9,999,937.72 统-普通保险产品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3 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162.77 110,585 17,999,920.4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4 安股票优选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162.77 61,436 9,999,937.72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5 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62.77 61,436 9,999,937.7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6 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 162.77 61,436 9,999,937.72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7 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62.77 61,436 9,999,937.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8 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162.77 61,436 9,999,937.72 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288,756 47,000,814.12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227,314 36,999,899.78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2.77 184,309 29,999,975.93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 12 162.77 122,872 19,999,875.44 安富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13 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 162.77 61,436 9,999,937.72 金 合计 - 1,474,473 239,999,970.21 竞价确定的配售股数,未超过发行人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数上 限,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原拟发行股票数 量上限 1,645,187 股的 70%(即 1,151,631 股)。 2、调减募集规模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结合当前监管 10 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4,000 万元(含本数)调 整为不超过 207,136,218.90 元(含本数)。 鉴于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由 24,000 万元调减至 207,136,218.90 元,在获配价格 保持为 162.77 元/股不变的情况下,发行股份数量相应由 1,474,473 股调整至 1,272,570 股,则同比例对各认购对象获配金额进行调减。 3、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调减后各认购对象最终的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获配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元/股) (股)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1 162.77 95,442 15,535,094.34 能-团险万能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2 162.77 53,023 8,630,553.71 统-普通保险产品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3 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162.77 95,442 15,535,094.34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4 安股票优选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162.77 53,023 8,630,553.71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5 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62.77 53,023 8,630,553.7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6 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 162.77 53,023 8,630,553.71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7 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62.77 53,023 8,630,553.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8 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162.77 53,023 8,630,553.71 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249,216 40,564,888.32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196,187 31,933,357.99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2.77 159,071 25,891,986.67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 12 162.77 106,051 17,261,921.27 安富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162.77 53,023 8,630,553.71 11 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 1,272,570 207,136,218.90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 万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 行)》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 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缴款与验资 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投资者发出《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 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2023 年 3 月 30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 12 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729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止,主承销商共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 2023 年 3 月 29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承销费用人民币 590,000.00 元(含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 为 206,546,218.90 元。2023 年 3 月 30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 验字第 230073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止,公司已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普通股 1.272.570.00 股,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517,145.6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619,073.28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 本)金额为人民币 1,272,57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 202,346,503.28 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合规性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发行对象中,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 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 金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13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 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保险产品参与认购, 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保险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 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各自管理的产品参 与本次认购,其中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 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 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 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专业投资者Ⅰ 是 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4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养 3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 1 号 4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尔法对冲股 5 专业投资者Ⅰ 是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养 6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7 专业投资者Ⅰ 是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8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 12 专业投资者Ⅰ 是 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秀 13 专业投资者Ⅰ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 (三)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6 号》、《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15 2023 年 2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36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进行了公告。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进行了公告。 2023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 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5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 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还将督促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本次发行正式结束后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 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 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6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 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17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 杰 周 毅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