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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上市公司”、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
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作计划。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
  4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   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5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效执行。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10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11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
                                              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当发言的监管工作函》,提醒公
                                              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0 年 9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关于督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司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监管工作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2                                            函》(上证科创公函【2020】0039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号),提醒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落实持续督导责任。
       取措施予以纠正。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
                                              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及信息披露等义务,加强
                                              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3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承诺的情形。
        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4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该等事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
  15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
        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
  16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
  17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该等事项。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
        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公司快速扩充口罩生产线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
于采购生产防护类产品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但随着国内疫情逐渐有效控制以及
防护类产品产能的扩张,在后疫情期间防护类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已发生逆转,

                                      3
公司防护类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公司
前期投入的大量生产设备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及期末存货库存的增加等因素,从
而导致公司可能存在法律纠纷和计提资产减值等风险。公司已就上述风险事项
进行了披露提示。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新冠疫情变化导致防护类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而
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管控并妥善处理防护类产品的业务风险,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受新冠肺炎疫情、募投项目建设承包方自身组织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将延期完工,同时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进
行了调整。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募投项目
建设,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股
东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关键技术工艺被侵权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发积累,公司掌握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工
艺,并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避免公司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受到
外部侵权,公司通过申请专利,运用法律手段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进行保护。
同时,公司在内部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文
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目前尚不够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有差距,存在专有技
术流失或泄密等情况。鉴于国内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公司的关键核心技
术和工艺仍然存在被侵权的风险。如果该等关键技术工艺被泄露或受到侵害,
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历来注重技术和产品研发,公司计划利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
投资建设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以加强产品研发和持续创新能
力。如果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将会导致公司的研发投入无法带来效
益,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3、新产品市场推广风险

   公司一直重视在产品及技术的持续研发和创新方面的投入,依靠自有技术
持续不断的推出新产品,但新产品实现大规模销售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短期
内新产品对公司盈利贡献有限。因此,新产品可能存在市场推广不力,无法实
现大规模销售的风险。

    4、客户相对集中、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销售占比较高,公司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如果未来公司在技术的提升与创新、质量保证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满足主要
客户的需求,或出现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因素,如产生纠纷、国家
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经
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5、经销商管理风险

   为迅速进行销售区域的扩张,并有效降低公司的品牌推广成本,报告期内
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经销的方式开展销售。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与当前经营规模相
匹配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经销商进行有效地管理与支持。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销售网络的扩张,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支持、技术培训、风
险管理等方面的难度也将随之加大。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可
能对公司的经销经营模式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品牌声誉及经营
业绩。

    6、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质量对实验或检测的结果有着重要影响,因
此对产品质量要求很高。另外,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生物实验室用品综合服务
商,该等客户对供应商的筛选有着严格的要求和较高的门槛,成为该等客户的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较高产品质量的条件。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
量控制,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检验体系,严格把控

                                  5
产品质量。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不能
与公司发展相适应,或在质量管控环节出现失误,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质量出
现问题,从而对公司的市场声誉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劳务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开始发生变化,由长期过剩逐步趋向短缺,劳动
力工资水平增长速度加快,同时国家对社保公积金征缴、合规用工等政策日趋
严格。随着业务规模的稳定增长,公司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力需求将保持
一定增长,如果未来劳务成本持续上升,将会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一定压力,
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面临劳务成本上升的风险。

    8、海外销售风险

    公司产品对外出口至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和阿根廷
等 40 余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金额占比较大。当今世界政治经济
格局形势复杂多变,公司海外市场的政治及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产业政
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环境恶化、贸
易环境欠佳或实施对公司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政策,公司的海外市场业务
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特别是自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拉开序幕,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竞争力面临不利影
响,可能导致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9、防护类产品业务风险以及法律纠纷风险和计提资产减值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公司快速扩充口罩生产线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
采购生产防护类产品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但随着国内疫情逐渐有效控制以及防
护类产品产能的扩张,在后疫情期间防护类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已发生逆转,
防护类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下滑,一方面使得公司的防护类产品业务预计难以
维持高速增长从而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导致公司与客户的前期
未交货订单存在解约风险、与供应商的未交货采购订单存在结算或交付风险、
以及订单量的减少等因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前期投入的大量生产设备未能得到
充分利用及期末存货库存的增加等因素,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存在法律纠纷和计
提资产减值等风险。


                                  6
    10、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主要用于细胞培养和收获、生物实验移液、生
物分子过滤分离、有机溶液贮存等方面。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作为基础工具
的实验室耗材相关产品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
在应用时可能需对材料进行特殊的改性处理从而具备某些特定性能,以满足生
物培养的特殊要求。生物技术进步加速实验室耗材产品升级换代,促进行业不
断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对生物技术发展趋势
和产品的新需求,或者未能及时掌握新需求应具备的新的关键技术,公司将面
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1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GPPS)、聚丙烯(PP)、聚乙烯
(PE)等塑料原料,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经营业
绩。聚苯乙烯(GPPS)、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是石油的衍生品,
其价格走势与上游石油价格波动密切相关,近年来,国际石油市场发生较大变
化,石油价格亦波动较大。如果上游石油价格上涨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
而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客户,将对公司盈利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对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的
风险。

    12、汇率波动的风险

   由于目前全球生物实验耗材市场仍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因此公司的销售
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计价,人民币
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海外销售规模的
进一步扩大,而公司尚未有外汇对冲机制,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
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12、新冠疫情后期影响风险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在全球蔓延,全球对生命科学、医药
生物领域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力度加大,全球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需
求进一步增加。但随着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制成功和普及,以及全球新冠肺炎疫

                                     7
情的蔓延趋向稳定,对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未来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需求可能会大幅缩减,尤其是新冠肺炎疫
苗研发和核酸检测相关的产品,对公司未来的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业务
发展造成波动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洁特生物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洁特生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03,933,836.45       247,495,947.02           10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371,464.55        66,153,234.49            8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9,567,050.22        55,332,144.98            98.0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566,736.11        61,018,800.31           207.39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6,893,187.84       348,114,100.66           128.92
 总资产                          969,709,074.32       397,374,061.19           144.03
   注: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2             0.88            38.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2             0.88            38.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12             0.74            51.3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4           21.00             -4.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5.00           17.56             -2.56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74             5.08            -0.34

   注: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8
    1、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03.61%、80.45%、98.02%,主要
系报告期内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以及防护类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07.39%,主要系报告期
内增加销售防护用品收款以及收到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44.03%、
128.92%,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及净利润积累
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
别增长 38.64%、38.64%、51.35%,主要系报告期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增加及股本
增加综合导致。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4.66 个百分点、2.56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增加所致。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 0.34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90.22%。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研发与实践,已
经形成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申请取得发明专利 25 项、
实用新型专利 69 项、外观设计专利 31 项,公司研发团队规模和研发能力在国
内同行中处于相对领先地位。

    (1)高分子改性技术与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结合创新使得公司产
品性能可以满足个性化实验要求,有效提高实验室生产效率

    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分子材料表面亲水改性技术明显改善贴壁型细胞在培养
表面的贴壁类型和贴壁率,提高细胞的成活率和扩增能力,进而提高细胞产量,

                                   9
满足细胞培养产业化的需求。温敏接枝改性技术,使得细胞培养结束后不需添
加胰酶消化,实现细胞的自动脱落收获,大幅提高实验效率。3D 细胞培养支架
最大化模拟了细胞在活体内的生长环境,并显著地增加了细胞的培养表面积。
内装有 3D 细胞培养支架的细胞灌流培养系统可以实现细胞的连续培养,自动补
充新鲜培养基和氧气,调节 CO2 浓度及酸碱度等,是开展细胞治疗的可靠装备。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查新报告》,公司“超亲水细胞培
养表面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在细胞培养装置中的应用”、“温度敏感性细胞
培养表面制备关键技术”、“3D 细胞培养支架制备关键技术”以及“超疏水表面
制备关键技术及在微量吸头中的应用”等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高分子加工工艺的创新使得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打破国际
巨头对国内市场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提供了可能
性

     长期以来,高端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被欧美跨国企业巨头垄断。
公司通过对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及生产模具的技术创新,掌握了热流道技术、
管壁厚度自动控制技术、气密性测漏技术、高速高精度挤出技术、在线无屑切
割技术、全自动拉伸技术、全自动超声焊接技术、全自动塞芯设备技术,使得
公司的产品不但质量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且可以进行规模化生产。公司
产品进入国际知名生物实验室用品综合服务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为逐步打破
欧美知名综合服务商的技术垄断的战略目标起到积极作用。

     (3)柔性化定制生产,为公司高端产品的持续开发奠定技术基础

     公司可实现柔性化定制生产,可以为下游客户提供先进的产品设计方案,
具备持续开发高端耗材产品的能力,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公司
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合理的研发体系,具备承接政府科研项目的能力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先后被认定为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
心、广东省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企业研
究开发机构、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0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队伍的建设,已组建由首席科学家牵头,核心技术
人员为主导,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公司通过改善研
发环境和提供研发资源保障,不断完善包括薪酬、福利、股权在内的一系列激
励措施,增强研发团队人员的归属感,提升研发人员与公司之间的价值趋同性
和利益一致性。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权,研发队伍较为稳定。 公司
具备承接政府科研项目的能力,自公司设立以来,有多个项目获省市重大科研
立项,并取得相关科研经费用于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研发平台建设等。

    3、相对领先的工艺设备体系和高效的产业化能力

    目前,国内多数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生产厂家仍普遍使用传统生产
工艺,而公司已在细胞培养、离心管、移液管、过滤器等系列产品的基础研发、
小试、中试、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产品检测等各环节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公
司通过在挤出成型工艺、自动拉伸工艺、切割工艺、超声波焊接工艺和丝印工
艺等关键环节进行技术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生产工艺,并通
过多年的实践摸索与积累,构建与之相匹配的设备体系,为公司持续、快速发
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4、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以国际化经营起步,高度重视与国际标准接轨,产品采用医用级高分
子材料聚苯乙烯(GPPS)、聚丙烯(PP)、聚乙烯(PE)制作而成,具有质
轻、耐温、抗污染等环保特色。公司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客户要求,建立完善
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检验体系,公司自采购至售后服务环节始终坚持按照
ISO 9001:2015 及 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运行。公司细胞培
养系列产品、离心管、移液管及冻存管系列产品,经过严格的理化性能及生物
相容性验证后,可用于医疗耗材领域。

    5、成本优势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实现精细化管理,而且与同行业国际巨头相比,由于国
内生产要素成本低于发达国家,使得公司产品成本低于发达国家同行业水平,
相对于国外知名品牌的同类产品,公司产品在性能指标并不逊色,但价格具有
明显优势。


                                   11
    6、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销往欧美等几十国家及地区,并进入国际知名生物实验室用品综
合服务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与包括 VWR、Thermo Fisher、GE Healthcare 等在
内的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加深。除通过 ODM 模式拓展海外市场外,公司努
力打造自主品牌,以经销模式拓展海外销售。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已进入
FUNDACAO ZERBINI INCOR(巴西知名生命科学实验室)和 TECNOVAX SA
(阿根廷知名动物疫苗生产商),有利于公司提高品牌影响力,拓展客户资源。

    在国内市场,公司客户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的生物、化学、食品、农业等实
验室,生命科学、医学等研究机构,卫生防疫系统的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检验
检疫机构、药品生产和监测机构,各级医院及诊所等医疗机构的中心实验室,
制药企业、生物科技公司等单位。

    7、营销网络优势

    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深耕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多年,在国内
外均已形成覆盖面较广的销售网络。国际上,公司产品对外出口至美国、德国、
英国、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和阿根廷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一批长期友
好合作的国外 ODM 客户和经销商;在国内,公司拥有以总部为中心的七大办事
处和约几十家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海内外,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8、品牌优势

    与国内同类企业相比,公司在国内市场已经具备相对的品牌优势。作为国
内最早生产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生
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不仅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
平,在国内市场已经成为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公
司的“细胞培养瓶、一次性移液管、针头式过滤器”被评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2020 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12
    2020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 2,389.70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 4.74%。

    2、研发进展

    2020 年公司内累计申请专利 47 件,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PCT 国际申请 13
件,累计获得新增专利授权 28 件,专利授权到期 5 件,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 101 项、26 项商标、3 项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
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1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6.49 元,实际募集资金 41,2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4.24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40.7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20〕7-2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7,940.76
                一、项目投入                                        19,183.70
                其中:
                1、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4,153.79
                2、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1.23
 本期发生额
                3、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                             488.68
                4、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二、支付发行费用(进项税)                             77.31
                                   注
                三、利息收入净额                                      963.29



                                        13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9,643.0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12 月
序号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                   账号
                                                                        31 日余额(万元)
  1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120907138410403                            0.00
  2      交通银行广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441164167013000315403                           3.86
  3      工商银行广州永和开发区永顺支行        3602115729100105404                      216.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
  4                                          44050154171000000979                  19,422.75
         新知识城支行
                               合计                                                19,643.04
      注: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开发区户已注销注;合计数与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袁建华               董事长                  31,004,617       450,959      31,455,576
 Yuan Ye James          董事、总经理                         -   12,533,781      12,533,781
  Dannie Yuan               董事                             -              -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陈长溪                                         296,853                -      296,853
                            监
      文生平              独立董事                           -              -                -
      刘志春              独立董事                           -              -                -
       洪炜               独立董事                           -              -                -
      顾颖诗             监事会主席                          -              -                -


                                          14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蔡燕薇              监事                        -              -              -
    刘春林           职工代表监事                   -              -              -
    胡翠枝            副总经理                      -      286,086        286,086
    方想元            总工程师                      -      286,086        286,086
    何静              副总经理                      -       36,518         36,518
    吴志义            副总经理                      -       28,609         28,609
    李慧伦            副总经理                      -       46,193         46,19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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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东茂                蓝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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