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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经受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

     限公司为原告
 3、 涉案的金额:11,809,572.20 元(未含资金占用费、口罩报废损失费、诉讼
     费等费用)。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 2020 年末已对山东大荣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未收货部分预付材料款 7,533,582.08 元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与
     当时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455,941.74 元, 对期末库存的山
     东大荣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计提了 2,977,286.47 元跌价准备。本次诉讼
     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

     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风险提示: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涉案金额为 11,809,572.20 元,
     存在部分或甚至全部未能收回,从而导致部分或剩余未计提部分全额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

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与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大荣”)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6 日、2020 年 4

                                     1
月 14 日签订了三份关于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的《购销合同》(以下合称“《购
销合同》”)。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就《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向广州市黄埔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法院出具

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112 民初 19804 号]。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301689J

   住所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 1 号自编号厂房 B 车间二
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袁建华
   原告代理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被告: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NDTCW1L
    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寿济路 16999 号
    法定代表人:荣利明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2020 年 4 月 6 日、2020 年 4 月 14
日签订了三份《购销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共计 60 吨,
原告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付款人民币 1,700,000 元、5,100,000 元、5,700,000 元、3,400,000 元
给被告,共支付了 15,900,000 元。被告从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陆续向原告交付

28,171.30 公斤的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
    由于被告供应的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未达到合同的约定、中外各国根据新
冠肺炎疫情变化制定的强制性规定及原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上述约定和
强制性规定达成的一致意见所确定的质量标准,原告经被告同意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2020 年 7 月 2 日总共退回 2,774.06 公斤的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给

被告,尚有 10,592.51 公斤存在质量问题的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需要退货。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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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生产销售的口罩遭到客户多次投诉,目前尚有部分报废半成品堆放在原告仓
库。
    2020 年 11 月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质量问题的通知

函》,要求被告先退还 5,700,000 元货款,另外需退还的 6,109,572.20 元货款
可考虑用于购买被告其他货物;办理 10,592.51 公斤存在质量问题的 PTFE 复合
口罩无纺布退货交接手续。2020 年 12 月被告向原告发出《关于 PTFE 复合口罩
无纺布质量问题通知的答复函》,否认其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存在质量问题。
被告至今也未退款和接受退货。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
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切实履行。原告已支付
大部分货款,但被告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很大损失,原告的合
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
    2、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共计 11,809,572.20 元及资金占用费 279,116 元(按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30%的标准计算,暂从
2020 年 11 月 28 日计算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总额计算至实际全额给付之日);
    3、判令被告赔偿口罩报废损失共计 4,931,700 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末已对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未收货部分预付材料款
7,533,582.08 元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与当时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455,941.74 元 , 对 期 末 库 存 的 山 东 大 荣 PTFE 复 合 口 罩 无 纺 布 计 提 了

2,977,286.47 元跌价准备。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
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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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涉案金额为 11,809,572.20 元,存在部分或甚
至全部未能收回,从而导致部分或剩余未计提部分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风
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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