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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2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长溪先生持有公司 296,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当前持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解除限售后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陈长溪先生个人自身资金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计划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4,213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
     超过 0.07%,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且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长溪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陈长溪                                      296,853      0.30% IPO 前取得:296,853 股
             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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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不超
陈长 不超过:                  超过:74,213 股         2022/1/2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过:
溪      74,213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2/7/18             格          得         金需求
                     0.07%
                               超过:74,213 股
       注: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8 日);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上述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陈长溪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即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因参与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增
       资扩股而增持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本人持有该等股份相应增加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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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
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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