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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1-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洁特生物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
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18 号),洁特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
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7,323,74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为 22,676,25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 1 个,对应股票数量为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上市流
通(因 2022 年 1 月 22 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
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事项,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因 2022 年 1 月 22 日是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民生证券投资有
 1                          1,250,000           1.25%        1,250,000            0
            限公司
          合计              1,250,000           1.25%        1,25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                         1,250,000                        24
             合计                               1,250,000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洁特生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东茂              蓝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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