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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3-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洁
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洁
特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0〕24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4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2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4.2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40.7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
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
 1                                                  23,400.00              29,840.76
        级改造项目
        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
 2                                                   2,600.00               2,600.00
        心建设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3      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                    2,500.00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2,500.00
                  合计                          31,000.00               35,940.76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计划进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34,265.6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819.80 万元(含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余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
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具体实施方式

                                      2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
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
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五、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3
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洁特生物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洁特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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