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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 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5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6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
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43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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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并结合市场状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
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40 万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8.2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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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7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4,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6 月 27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
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除上述条款外,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其他条款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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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
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
开户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
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9.88元/股调整为20.914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4167万股调整为136.3834万股,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833万股调整为3.6166万股。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刘春林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7 名激励对象离职,
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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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 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6 名激励对象考
核评价结果为“C(待改进)”,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其获授的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1.3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 9.1630 万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
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刘春林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除已离职员工及考核不达标的
员工外,其余8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且与股东大会批准的
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2021年度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已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
属人员合计80名,可归属数量合计37.24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刘春林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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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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