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2-24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已执行完毕,现为再审阶段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
    限公司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
 3、 涉案的金额:口罩设备款 20,311,900.00 元及利息 1,667,889.10 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就本次再审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鉴于本次再审案
    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1 日,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因口罩设
备合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机智能”)。
    2021 年 7 月 22 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0)粤 0112 民
初 16307 号]:支持国机智能向拜费尔返还 20,311,900 元及利息,驳回拜费尔的
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国机智能的反诉请求。拜费尔和国机智能均不服广州市黄埔
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
    2022 年 7 月 27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21)粤 01 民终 25752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支持国机智能向拜费尔返还 20,311,900 元及利息,
驳回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国机智能的反诉请求。
    2022 年 8 月 8 日,拜费尔收到国机智能按照判决结果返还的口罩设备款
20,311,900.00 元及利息 1,667,889.10 元,合计 21,979,789.10 元。至此,本次诉讼
案件判决已执行完毕并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子公司诉讼判决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二、本次再审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编
号:(2023)粤民申 367 号]等文件,再审申请人国机智能因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的终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已立案。
    国机智能的再审请求如下:
    1、裁定再审本案;
    2、撤销二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第一项(向拜费尔返还 20,311,900
元及利息);
    3、依法改判驳回拜费尔要求申请人(国机智能)向其返还 20,311,900 元及
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改判拜费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提货,支付剩余货款
6,900,000 元及拖欠货款的违约金(以拖欠货款为基数,按 LPR 的标准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一审受理费、反诉一审受理费、二审受理费由拜费尔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就本次再审案件,公
司将积极应诉。鉴于本次再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尚
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
决结果为准。



                                      2
    公司将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再审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
护公司名誉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