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尔德”)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
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4 号)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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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3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4,328,856.5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469,271,143.4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字[2019]230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存放
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量
1 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16,561.82 16,561.82
2 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12,147.95 12,147.95
3 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 3,554.88 3,554.88
4 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5,463.89 5,463.89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40,728.54 40,728.54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系按进度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的
支出亦存在阶段性,资金在一定时间内会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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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
6 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
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
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收
序号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收益类型 期限(天)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益率
1 江苏银行北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000 31 3.40% 2019.8.20 2019.9.20
3
2 京中关村西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000 92 3.70% 2019.8.20 2019.11.20
区支行
3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1000 184 3.70% 2019.8.20 2020.2.20
4 协定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300 35 1.61% 2019.8.22 2019.9.26
华夏银行慧盈结构
5 华夏银行北 保本浮动收益 1200 92 3.68% 2019.8.22 2019.11.22
性存款
京长安支行
华夏银行慧盈结构
6 保本浮动收益 7800 183 3.78% 2019.8.22 2020.2.21
性存款
7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700 35 3.40% 2019.8.20 2019.9.24
上海银行安
8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600 91 3.55% 2019.8.20 2019.11.19
贞支行
9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8900 182 3.90% 2019.8.16 2020.2.14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
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
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
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
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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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
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
5
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尔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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