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2021-10-28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鑫金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陈继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继锋与其配偶杨诺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陈继锋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继锋与其配偶杨
诺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
签章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