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霞2022-11-2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 工 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现 提名江霞
女 士 为北京沃尔德金 刚石 工 具股份有 限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
候选人 ,并 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专长 、教育背景 、工 作经历 、兼
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 已书面 同意出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 工 具股份
有 限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 立 董事候选人声
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备独 立 董事任职资格 ,与 北京沃尔德
金刚石 工 具股份有 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
声 明如下 :
一 、被提名人具备 上 市公司运 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 相关法律 、行
政法规 、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五年 以上法 律 、经 济 、财务 、
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 经验 ,并 己根据 《上 市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培训 工 作指 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 董事资格证书 ,
且 己取得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独 立 董事培训记录证 明 。
二 、被提名人任 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
求 :
(一 )《 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
(二 )《 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 职务 的规定 ;
(三 )中 央 纪委 、中央 组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 董事 、独 立监 事 的通
知 》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 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 ;
(六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 的情形 。
三 、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在 上 市公司或者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 直 系亲属 、主
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 直系 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sO/o以 上 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 上 市公司前 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 直 系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员 ;
(五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提供财务 、
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 体人
员 、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具有重
大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业 务
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董事 、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前六项所列举 情形 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券交 易所认定 不具备独 立 性 的情形 。
四 、独 立 董事候选人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 上 市公司董事 的
期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两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 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
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 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 表的独立 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 内,被 提名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京沃尔德
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六 、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 具备注册会
计师 、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 。
本提名人 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 ,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
特此声明。
提名人 :北 京沃尔德金刚石 工 具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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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