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微医学: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7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1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
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00 亿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50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元;或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2.60
                                                  或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2.40 亿元
                亿元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50 亿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5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4.30
                                                  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 亿元
                亿元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00 亿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5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60
                                                  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 亿元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依
据,下同。

    2.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50 亿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50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4.30
                                                  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 亿元
                亿元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2.00 亿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5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60
                                                  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 亿元
                亿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B,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激励对象职务所属类别对应下方各自考核评级
表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1. 公司对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定
的核心骨干人员设定年度 KPI(关键绩效指标),并根据 KPI 完成程度确定考核
结果。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参照下表: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2. 其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参照下表: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
预留部分考核期间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个人层
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 日内与人
                                     3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
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