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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微医学: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14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
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
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
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
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
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
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
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
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
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
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
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影响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                                3,554,106.17        1,281,422.59
销售费用                               -3,554,106.17       -1,281,422.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54,106.17        1,281,422.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54,106.17       -1,281,422.5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
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