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南微医学: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05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增地点:“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郑州市、石家庄市为实
       施地点。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
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
90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微医学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外研发
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2,015.82         65,592.00
   2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8,583.00          8,583.00
   3     国内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59.01         15,259.01
                    合计                 95,857.83         89,434.01

       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郑州市、
石家庄市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分别辐射国内营销网络中
的河南区域、华北区域。新增营销网点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营销网络,
推动规模化渠道建设,持续完善营销管理体系。
    除增加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额、实施内容等变
化情况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
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郑州市、石家庄市作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