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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石网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山
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
定价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