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0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山石
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三六零相关方(三六零相关方指天津三六零安服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间接
控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
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瀚昭的个人履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
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瀚昭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同意提名高瀚昭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冬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作出承诺:“本人
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将参加并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网络课程学习”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冬的个人履历,并对其工作经
历情况进行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冬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提名曹冬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和 2020 年年终奖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年终奖是结合公司
年度业绩指标、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等具体情况核定的。上述薪酬方案可以有效地
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
酬及 2020 年年终奖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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