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09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 181 号山石网科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3,633,0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3,633,0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1.953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5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
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郑丹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621,408 99.9994 0 0.0000 480 0.0006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3,633,0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2
普通股 93,633,0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高瀚昭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3,632,611 99.9995 480 0.000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曹冬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3,632,611 99.9995 480 0.000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公司 2021 15,264, 99.9969 0 0.0000 480 0.0031
年 度日 常关联 交 351
易预计的议案》
4 《 关于 选举高 瀚 15,264, 99.9969 480 0.0031 0 0.0000
昭 为公 司非独 立 351
董事的议案》
5 《 关于 选举曹 冬 15,264, 99.9969 480 0.0031 0 0.0000
为 公司 独立董 事 351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3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3、4、5 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4、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股东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
公司对议案 1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元媛、朱晓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
修订)》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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