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3 号《关于山石 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致同”、“我们”)对贵所的审核问询所列问题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 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的说明 如下: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1、关于募投项目 问题1.4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研 发投入预算 16,840 万元 ,其中预计资本化金 额 6,886.60 万元,研发资本化比例为 40.89%,而目前发行人全部研发费用均未资本 化。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判断条件、时点及依 据,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是否合理,是否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同类业务存在差异,如是,进一步说明存在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 结合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情况,计算补流的总金额及其占本次拟募集 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 30%。 请申报会计师:(1)对问题 1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对研发费用资本 化金额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请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4 问对补流 金额占比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判断条件、时点及依据,项目整体资 本化比例是否合理,是否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存在 差异,如是,进一步说明存在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判断条件、时点及依据,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 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并满足资本化时 点要求的,可予以资本化: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8-2-2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 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 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次募集资金研发投入主要包括以下阶段:1、市场调研;2、产品规划;3、 需求输出;4、立项前预设计;5、产品立项;6、详细设计及开发;7、产品测试; 8、验收发布。本次募投项目以公司批准《产品立项报告》作为项目研发投入开发 阶段的起点。 募集资金投入涵盖了整个研发阶段,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会 计处理。 进入资本化时点前,项目总监根据市场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制定项目目 标、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形成立项申请表;立项申请表需明确以下内容:(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 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项目立项审批需要 由公司领导评审,流程上经研发部相关总监、产品战略部门相关总监以及研发高 级副总裁审批,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逐级批准后项目立项通过。财务部 门根据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制度,对研发项目在财务系统中立项,并按要求 归集属于该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本次研发项目开发阶段投入主要为人工成本,在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 前提下可全部资本化。 开发支出资本化结束的时点:产品开发完成后,通过测试并上线运行,经验 收合格后停止资本化,依据为验收报告的节点。 8-2-3 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技术具有可行性 1)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运营平台建设作为核心建设,其技术能力、坐标定位、人员能力及人员 规模将作为安全运营建设可行性的重要保障。安全运营中枢核心位于公司总部苏 州山石网科大厦,目前公司具备安全运营平台建设所需云端资源环境、高精尖的 人员研发能力、云安全服务资源支持保障能力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前提条件,可为 客户提供安全运营所需的高质量、高价值的安全技能交付等能力。此外,安全运 营平台资源支持中,最重要的核心技术为云安全技术;在云安全技术领域,公司 是国内最早进行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领域研发的厂商之一,2020 年公司成功入选 “Gartner 云工作负载安全防护平台市场指南(CWPP)”,成为国内首家获得该指南 推荐的“微隔离与可视化云安全产品”全球供应商。同时,在威胁检测和响应领 域,公司已连续 3 年入选 Gartner IDPS(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市场指南&魔力象限; 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两年成为中国唯一入选《网络威胁检测及响应全球市场指南》 的网络安全厂商。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目前公司能够为云计算数据中心提供覆 盖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等全面的安全防护,云计算安全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处 于先进水平,为安全运营平台搭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及保障。 2)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 公司在传统网络安全方面有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了包括高性能防火墙、安 全审计、安全运维、入侵检测、态势感知,漏洞扫描、数据库审计与防护、数据 泄露防护、云安全防护等多型产品,并在能源、交通、制造等相关的多个行业的 众多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并与众多优质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针对 工业互联网高可靠性及高可用性特征,公司将依托在传统网络安全领域积累的技 术,对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重点研发适应工业互联网场景需求的工业防火墙, 工业入侵检测与防御系统,工业漏洞扫描与管理系统,工业安全审计系统,工业 8-2-4 态势感知系统,工业互联网虚拟化安全系统,并重点针对电力能源、石油化工、 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水利水务等行业特点,将研发的产品组织成行业解决方案, 满足行业用户的安全需求。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1)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安全运营中心建设将不局限于单个行业监管机构、行业单位及内部组织,而 是以服务资源模式构建国家级、城市级安全运营中枢,为国家、城市安全中的行 业监管、行业单位及组织的安全建设能力进行孵化及循环赋能,全面实现安全建 设价值化。 地方单位海量信息流量数据,通过汇总于上级监管单位安全运营平台中心, 安全运营平台又以监管机构、市级、省级安全运营中心为基点,高效收集、量化 筛选、精准提炼安全威胁指标数据,实现构建城市级安全运营中枢的目标。安全 运营中心基于平台化构建,通过底端“安全运营-威胁态势监测系统”进行全面化 安全威胁监控、环境信息收集及安全指标信息收集,使安全威胁形成量级化“安 全运营-威胁情报库”。通过数据价值化关联、分析、呈现、输出及运用,使威胁指 标价值化落地服务于国家级、城市级安全运营。 此外,安全运营中心建设将基于城市安全运营进行覆盖,还可服务于政府、 医疗、运营商、教育等多行业领域安全运营建设,形成行业安全风险问题检测发 现、信息收集、风险处臵、指标量化的全维度、高精度、可视化的综合呈现,为 多行业领域安全运营提供保障,从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大新市场、新客户的开 拓。 2)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 公司进入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是在工业智能化大趋势与政策支持大环境下, 响应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的发展需求。同时,目前公司主要为金融、政府、运营 商、互联网、医疗、教育、能源、交通、制造业等行业客户提供安全产品、技术、 8-2-5 方案和服务,作为国内技术创新型的网络安全厂商,一直走在安全行业创新的前 列。目前的公司行业客户,尤其是在能源(如电力、石油)、交通、制造业领域, 对公司提出了更多的更高的安全要求,这些行业是典型的工业互联网行业,这些 需求本身就是工业互联网安全领域的需求,为了全面响应这些行业客户的需求, 公司需要对原有安全产品进行升级和完善。 在产品与方案上,公司将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虚拟化安全、数据安全、 5G 安全、安全审计与管理方面已经积累的大量相关技术与经验,转化为更适合工 业互联网场景的安全产品,以满足工业控制协议、工业通信协议、工业运行环境 的要求,从而促进公司的产品与方案更加完整。通过对现有行业客户需求的满足, 可以充分挖掘客户机会潜力,并增强客户粘性。此外,在工业互联网安全领域的 技术具有通用性,在响应现有客户需求的情况下,还可扩展至同行业其他客户, 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机会空间。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 性 1)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苏州安全运营中心项目包含安全研发中心和安全服务运营中心两个子项目。 公司将通过建设安全研发中心,整合和优化研发资源,提升效率,同时依托安全 研发中心进一步建设安全服务运营中心。 安全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和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不涉及效益测算。安全服务运营中心子项目主要为客户提供安全监测、安全咨询、 安全评估等各类安全保障服务。该子项目测算期内将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26,381.03 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403.91 万元,内部收益率 10.0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94 年。 8-2-6 2)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 项目财务测算期 8 年。项目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5 年。本项目整体建设期 3 年,测算期内将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53,750.04 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1,616.55 万元,内 部收益率 9.92%(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81 年。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公司自成立起聚焦网络安全行业,不断加强技术攻关,在协议解析、应用识 别、威胁检测、入侵防御、访问控制、认证、加解密、大数据分析、虚拟化安全 方面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并凭借在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NDR(网络威 胁检测与响应)、CWPP(云工作负载保护平台)等领域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优势, 得到了 Gartner 等著名咨询机构和广泛客户的认可。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及子公司已拥有核心技术 21 项,发明专利 44 项。因此,公司拥有足够的研发实力 及技术储备来完成研发项目的开发。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吸引了诸多来自国内外知名网络和安全企 业的专家,公司也引进了电力、能源、交通等行业的优秀人才,现已形成了成熟 的研发技术团队。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建立了 490 人的研发队伍,其中, 包括核心技术人员 2 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具有较强专业背 景,是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骨干力量,公司具有完成研发项目开发的人力资源。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因此公司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完成研发项目的开发。 公司有能力使用研发项目成果,具体分析如下: 1)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经过行业内十余年的耕耘及积累,公司目前已累计为 20,000 余家客户提供了 8-2-7 稳定、高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凭借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出色的产品品质以 及高效的响应速度等多维综合实力,公司得到了金融、政府、运营商、互联网、 教育、医疗卫生、能源交通等优质行业客户群体的广泛认可,在国内市场已普遍 形成高品质、技术领先的高端品牌形象。广泛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多元产品线 格局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也为公司从传统安全产品向安全服务的 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2)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基建”重要支点,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推进政策的不 断出台,政府及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工业互联网安全的投入,工业互联网安全市场 必然会快速增长,驶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报告数据显示, 2018 年、2019 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分别为 1.42 万亿元、2.13 万亿元,增长 率 50%。在工业互联网安全方面,2019 年国内市场规模在 125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0%以上。2020 年工业互联网安全市场规模预估 161 亿,到 2021 年,工业互联网安 全规模将达到 230 亿元,两年的复合增长率超 35%。根据中国信通院的研究报告显 示,工业互联网安全在未来数年的市场规模将持续高速增长。 从目前的市场来看,工业互联网的安全需求快速上升,由于工业数据主要用 于工控设备的运转,对精准的要求高,出现偏差将影响到工业制造流程。所以, 工业互联网的防护,是传统工业企业拥抱互联网的前臵保障,其市场增长速度与 工业互联网总体增长速度同步。随着工业企业安全意识的提高,工业互联网安全 产业也将从以“应急响应”为代表的单点防御向以“持续响应”为代表的纵深防御转 变。使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既覆盖传统的边界防护、流量监测,也会产生新 的需求,如态势感知,威胁感知,以对各种未知威胁、高级威胁进行有效预防、 发现、防御和回溯。上述情况均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对研发项目设臵了研发支出辅助 8-2-8 账,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分别设立了资产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研发费”,并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差旅费等科目。对于处于开发阶段的, 可以明确划分的相关费用计入“开发支出”科目,对于前期市场定位调研、可行 性论证、立项阶段,或开发阶段不能资本化的费用计入损益类科目“研发费”。 公司对研发项目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成本归集和核算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办 公系统、财务系统、研发项目台账等对各个项目开发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确保 每个项目的研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研发投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 产》和公司会计政策中的资本化条件,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具有合理性。 2、是否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存在差异,如是, 进一步说明存在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均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其中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如下: 资本化金额占 资本化金额占 序 资本化金额 募投项目 研发资本化内容 该募投项目研 该募投项目金 号 (万元) 发投入比 额比 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 1 安服工具开发 641.40 52.27% 1.99% 目 2 工业互联网安全研发项目 研发投入 6,245.20 40.00% 27.89% 合计 6,886.60 40.89% 12.60% (1)是否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存在差异,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前期研发项目包括网络安全产品线拓展升级项目、高性能云计算安全产 品研发项目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项目所形成的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与开发 支出均为 0 元。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账面研发费用金额分别 为 15,646.14 万元、18,674.72 万元、21,221.62 万元和 5,976.28 万元,研发投入占比收 入分别为 27.83%、27.68%、29.26%和 63.1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可予以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 8-2-9 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 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 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深厚的技术储备可以保障研发项目在研发过程中 顺利实施,因此前期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 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公司前期研发项目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网络安全领域相关产品 及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因此满足资本化条件(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 售的意图。 公司在苏州、北京和美国硅谷均设有研发中心,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 作权,且具有相应的公司管理能力,因此满足资本化条件(4)有足够的技术、财 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进行核 算,且前期研发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因此满足资本化条件(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然而,由于在当时会计年度公司处于盈利初期,公司整体历史盈利期较短, 对于前期研发项目形成的研发成果持续产生经济利益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 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综上,虽然公司前期项目研发投入已形成部分研发成果并带来一定的经济利 益流入,且归属于各研发项目的投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但基于在当时会计年度公 8-2-10 司部分已形成的研发成果持续盈利经济利益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综合考虑,未对 开发阶段研发投入进行资本化会计处理。 (2)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存在差异 1)研发资本化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所属网络安全行业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特点,各项人员相关支出 占公司整体营运支出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资本 化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启明星辰 12.64% 13.18% 12.94% 0.24% 绿盟科技 - 26.52% 31.39% 28.68% 天融信 - 23.11% 21.13% 1.98%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绿盟科技及天融信未披露 2020 年年报。 如上表所示,上述可比上市公司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一般在 10%-30%之 间。根据过往研发项目经验、技术积累,公司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资本化金额 占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支出的 40.89%。假设公司未来年度研发费用与 2020 年保持类 似水平,公司整体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预计处于 10%至 20%之间,处于合理水平。 2)研发资本化时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简称 资本化时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 奇安信 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SH.688561) 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臵、产品等活 动的阶段。 8-2-11 公司简称 资本化时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 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 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启明星辰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SZ.002439)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深信服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SZ.300454)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 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 术上具有可行性;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 无形资产 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绿盟科技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 有 (SZ.300369) 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 量。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臵、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迪普科技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SZ.300768)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8-2-12 公司简称 资本化时点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山石网科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SH.688030)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 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投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中的资本化条件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资 本化的会计处理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中处于开发阶段且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该情况符合公司情况和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情况,计算补流的总金额及其占本 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 30%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是否属于资本 拟使用募集资 类别 投资金额 号 性支出 金投入金额 1 办公场所购臵及装修 22,100.00 是 22,100.00 2 研发设备及软件购臵 10,850.00 是 10,850.00 3 研发投入 16,840.00 - 16,840.00 3.1 研发投入-资本化部分 6,886.60 是 6,886.60 3.2 研发投入-费用化部分 9,953.40 否 9,953.40 4 安全运维人员投入 4,220.00 否 4,220.00 5 其他 660.00 否 660.00 8-2-13 合计 54,670.00 54,670.00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资本化费用合计 6,886.60 万元,占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 12.60%。关于募集资金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分析详见本回复“一、对审核问询函 的答复”中的第(一)部分。 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54,670.00 万元。其中研发投入费用化 部分 9,953.40 万元、安全运维人员投入 4,220.00 万元、预备费等其他费用 660.00 万 元,均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部分视同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4,833.40 万元,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7.13%,本次募集资金中视同补充流动资 金的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二、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一)对问题 1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了发行人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包括研 发支出资本化标准的确定和审批程序等。 (2)评估了发行人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 (3)与发行人管理层访谈了解开发支出资本化项目的计划情况。 (4)查阅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将发行人研发支出拟资本化的 比例及会计处理与可比公司进行了比较。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判断条件、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 8-2-14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此次募投研发投入项目整 体资本化比例合理,与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对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投研发项目投入符合资本化要 求出具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4053 号专项核查报告。 3、关于融资规模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不超过 54,670.00 万元,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1,695.22 万元。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最近一期末累计债券余额的明细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 资工具,如存在,说明已获准未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如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发行是 否仍符合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50%的要求。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募集说明书修改及补充披露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 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偿还及资信评级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发行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为 0。 二、对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如存在,说明已获准未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如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发行是否仍符合 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50%的要求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4,729.87 万元,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不超过 54,670.00 万元,按全额发行测算,发行人本 8-2-15 次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 例为 40.58%,符合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的要求。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前,公司将根据公司最新的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指标状况最终确定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规模,确保不超 过“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的上限。 三、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一)主要核查程序 1、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已获准未发行 的债务融资工具。 2、阅读了发行人披露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并与财务报表中的相应金额 或项目以及会计师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比较。 3、查阅公司业绩快报等公开披露信息。 4、取得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调查企业信用报 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 5、检查董事会会议纪要,关注是否涉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二)核查意见 1、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行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为 0。 2、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 资工具。 3、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50% 的要求。 4、关于经营情况 问题 4.4 8-2-16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票据金额为 550.78 万元、809.61 万元、8,833.41 万元、9,749.20 万元,应收账款金额为 20,543.54 万元、31,832.61 万元、32,208.82 万 元、36,847.17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信用政策相匹配,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 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 理性;(2)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重要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 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份新增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客 户基本情况、账龄、计提比例测算过程;(3)报告期 1 年以内到期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分别为 82.19%、75.59%、66.11%、57.52%,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4)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 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 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 4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一)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信用政策相匹 配,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信用政策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信用政策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日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14,200.95 16,832.76 8,833.41 809.61 550.78 应收账款 35,918.01 34,850.71 32,208.82 31,832.61 20,543.54 8-2-17 2021 年 3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日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计 50,118.96 51,683.47 41,042.23 32,642.22 21,094.32 注:2020 年,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资产科 目核算,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可比性,截至 2020 年及 2021 年 3 月末的应收账款数据包含调整 至合同资产的应收账款,下同。 总体来看,受经营规模扩大、终端客户回款延迟及上海佳电的信用期放宽等 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有所增长。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日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汇票 3,488.37 7,032.99 4,438.93 809.61 550.78 银行承兑汇票 10,747.46 9,870.09 4,438.87 - - 应收票据余额 14,235.83 16,903.08 8,877.80 809.61 550.78 坏账准备 34.88 70.33 44.39 - -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14,200.95 16,832.76 8,833.41 809.61 550.78 应收票据余额占营 150.45% 23.30% 13.16% 1.44% 1.19% 业收入的比例 注: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未经年化。。 2019 年以前,公司向主要客户提供不超过 90 天的信用账期。2019 年起,公司 为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要求主要客户提供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因此 2019 年以 来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大幅增长。 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 票据余额的客户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客户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 10,510.95 9,605.34 4,376.13 银行承 公司 兑汇票 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 45.25 59.25 - 公司 8-2-18 北京汇志凌云数据技 191.26 205.50 - 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 - - 62.74 份有限公司 湖南和鼎顺电子科技 - - - 有限公司 北京汇志凌云数据技 2,090.15 4720.28 2,213.52 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 945.10 1,954.11 2,198.69 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 28.04 33.86 - 商业承 司 兑票据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 323.54 270.25 - 公司 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 101.54 54.49 - 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 - - 26.72 有限公司 合计 14,235.83 16,903.08 8,877.80 如上表所示,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来自总代理商上海佳电,商业承 兑汇票主要来自总代理商神州数码和汇志凌云。公司已与前述代理商建立了良好 的合作关系,根据历史合作及实际情况判断,前述代理商信用良好,款项回收风 险较小。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日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 41,002.68 39,948.32 35,386.21 33,635.06 21,462.64 额 坏账准备 5,084.67 5,097.60 3,177.38 1,802.45 919.10 应收账款账 35,918.01 34,850.71 32,208.82 31,832.61 20,543.54 面价值 营业收入 9,462.45 72,538.88 67,457.07 56,227.68 46,305.86 应收账款余 433.32% 55.07% 52.46% 59.82% 46.35% 额/营业收入 8-2-19 注: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未经年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0,543.54 万元、31,832.61 万元、 32,208.82 万元、34,850.71 万元和 35,918.0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 增长,主要系以下原因:(1)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收入不断增长,应 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2)受疫情影响,部分终端客户停工停产、出现回款延迟, 对渠道经销商造成了一定的资金压力。出于互助协作、共同抵抗疫情的考虑,公 司对渠道经销商的信用期有所延长,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变长,期末账面价值 增加;(3)公司总代理商上海佳电由于终端客户一般为金融、政府、运营商等行 业客户,且多为集中采购类项目,受疫情影响终端付款出现延迟,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上海佳电的款项规模增加较明显。 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后,公司积极加强回款管理,目前客户回款已逐步恢复正 常。 2、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信用政策详见对问题 4.1“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直 销和渠道代理销售收入占比,渠道商数量变动及留存率、各类型渠道商收入占比、 渠道销售政策变动情况”的回复。 2019 年,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回款,要求总代理商提供承兑汇票,公司信用期 进一步收紧。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各行各业停工停产,公司终端客户亦存 在资金流收紧、回款延迟的问题,对渠道经销商造成了一定的资金压力。出于互 助协作、共同抵抗疫情的考虑,公司对渠道经销商的信用期有所延长。上述变动 系公司为抗击疫情影响采取的暂时性策略,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期以刺激销售的 情形。 随着疫情进一步得到控制,公司将逐步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力度,并结合 8-2-20 下游客户的复工复产情况,适时调整信用期。 3、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进一步说明原 因及合理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 主营业务及产品 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企业级网络通信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以及为用户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渠道为主,直销为辅;渠道绝大 迪普科技 主要产品包括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基 部分都是代理商预付款 础网络产品 绝大部分为渠道;通常渠道代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向企业级用户提供信息安全、云 商从公司处进货的货款由公司 计算、企业级无线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主要 先从渠道代理商已支付的预付 深信服 产品包括上网行为管理、VPN、下一代防火墙、应 款中扣除。此外,对于项目金额 用交付等 较大、需要账期支持的渠道代理 商,公司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 专业安全产品线,涉及防火墙/UTM、入侵检测管 采取直销与代理销售相结合的 理、网络审计、终端管理、加密认证等技术领域, 启明星辰 方式,公司给予常年合作经销商 产品包括统一威胁管理、入侵检测与防御、安全 信用期限一般是 45 至 60 天 管理平台等 采用直销与渠道代理销售相结 绿盟科技是国内企业级网络安全解决方案供应 合的方式,其中重点领域客户采 绿盟科技 商,主要产品包括网络流量分析系统、安全审计 取直销方式,其他客户一般采取 系统等 渠道代理方式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销售采用 直接销售与渠道销售相结合的 奇安信是一家企业级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 模式。全国区域总经销商:40% 商,建立了新一代协同防御体系,涵盖了大数据 现款、30%的承兑汇票和 30%的 奇安信 安全分析、网关安全、终端安全、网站安全、移 信用额度,其中承兑汇票期限和 动安全、云安全、无线安全、数据安全、代码安 信用额度部分账期均为 90 天; 全等全领域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 行业经销商:根据行业经销商具 体情况而定,原则上要求提供 100%的预付款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绿盟科技未公开披露其信用政策。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与可比公司均采用渠道代理商为 主的销售模式,但由于业务结构、客户获取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信用政策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除深信服、迪普科技大部分采用预付款结 算外,公司与启明星辰、绿盟科技、奇安信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8-2-21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2020 年度受疫情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信用政策 调整的情形。深信服在投资者调研中披露:“客户的业务和 IT 建设无法开展,我们 的渠道因此也无法开展业务,一些资金紧张的渠道可能会面临极大的压力。公司 针对目前的情况也推出了一些渠道政策,比如退还部分渠道支付的预付款、疫情 期间暂停执行相关预收款政策等。”奇安信在投资者调研中披露:“由于受新冠病 毒疫情影响,政企类客户发生停产停工情况,复工复产进度较慢,使得客户的付 款审批支付流程有所放缓,导致个别客户的期后回款比例较低。” 报告内,发行人基本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受疫情影响,2020 年发行人对部 分下游客户的信用期有所放宽,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同行业可 比公司亦存在受疫情影响信用期调整的情形。前述信用期调整系公司为抗击疫情 影响而采取的暂时性策略,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 (二)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重要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 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份新增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客 户基本情况、账龄、计提比例测算过程 1、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重要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关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22,517.78 54.92% 1,731.5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 2,598.59 6.34% 179.99 分公司 北京优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1,848.96 4.51% 42.08 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1,538.69 3.75% 1,480.02 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 1,265.15 3.09% 48.73 司 合计 29,769.18 72.60% 3,482.39 8-2-2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21,560.16 53.97% 1,717.6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 2,515.45 6.30% 180.73 计算分公司 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 1,532.33 3.84% 1,478.39 司 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 1,171.94 2.93% 46.98 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 880.18 2.20% 202.35 东分公司 合计 27,660.06 69.24% 3,626.08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票据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应收票据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 10,834.49 76.11% 3.24 司 北京汇志凌云数据技术有 2,281.40 16.03% 20.90 限责任公司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945.10 6.64% 9.45 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 101.54 0.71% 1.02 司 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 45.25 0.32% - 合计 14,207.79 99.80% 34.6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8-2-23 单位:万元 客户 应收票据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 9,875.60 58.42% 2.70 司 北京汇志凌云数据技术有 4,925.77 29.14% 47.20 限责任公司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1,954.11 11.56% 19.5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9.25 0.35%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 54.49 0.32% 0.54 公司 合计 16,869.23 99.80% 69.99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9,948.32 41,047.68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期后回款金额 6,794.80 18,192.24 回款比例 17.01% 44.32%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应收票据期后承兑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 16,903.08 9,800.41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期后票据承兑金额 6,006.89 8,900.91 回款比例 35.54% 90.82% 8-2-2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主要来自于总代理商上海佳电。上海佳 电的相关终端客户一般为金融、政府、运营商等行业客户,且多为集采类项目, 受终端付款周期影响较大,公司基于终端客户及上海佳电的信誉状况,给予上海 佳电该等项目较长账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应收上海佳电款项已回款 13,644.34 万元,其中 应收账款回款 10,231.27 万元,回款比例为 46.21%,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3,413.07 万元, 承兑比例为 77.35%。上海佳电的过往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回收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 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均处于陆续回款中,回款情况良好。公 司已按应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份新增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账龄、 计提比例测算过程 下述客户因特殊原因应收账款预期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对其在综合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坏账计提比例,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根据该客户近五年 应收账款平均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并进行前瞻性调整后的坏账比例计提。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账龄、计提比例、计提原因如下: 1)客户 1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 2,854.84 5.56% 2,569.05 2.15% 3,253.62 1.20% 2,373.77 1.20% 1至2年 914.89 11.67% 1,032.50 9.56% 684.90 9.00% 578.96 9.00% 8-2-25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2至3年 199.98 24.45% 324.52 23.52% 467.23 23.00% 440.10 22.00% 3至4年 353.16 35.76% 353.85 48.02% 296.71 48.00% 149.51 45.00% 4至5年 125.82 50.14% 143.42 80.75% 156.29 79.00% 100.02 79.00% 5 年以上 241.92 100.00% 313.10 100.00% 232.24 100.00% 216.43 100.00% 小计 4,690.59 - 4,736.44 -- 5,090.98 - 3,858.79 - 补提坏账 - 0.53% 3.00% 4.00% 比例 坏账准备 745.68 - 854.23 - 859.00 - 694.49 - 合计 最终坏账 15.90% - 18.04% - 16.87% - 18.00% - 计提比例 客户 1 合同中包含质保金条款,导致账龄较长,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在公司综合预期信用损 计提原因 失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计提比例。 2)客户 2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 41.40 2.15% 55.12 2.15% 55.12 1.20% 38.75 1.20% 1至2年 20.08 9.56% - 9.56% 30.55 9.00% 18.52 9.00% 2至3年 0.00 23.52% - 23.52% 231.89 23.00% 237.94 22.00% 3至4年 231.61 100.00% 231.61 48.02% 665.82 48.00% 651.07 45.00% 8-2-26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4至5年 651.07 100.00% 651.07 80.75% - 79.00% 399.51 79.00% 5 年以上 594.52 100.00% 594.52 100.00% 601.23 100.00% 203.50 100.00% 小计 1,538.69 - 1,532.33 - 1,584.61 - 1,549.30 - 补提坏账 - 16.04% 3.00% 4.07% 比例 坏账准备 1,480.02 - 1,478.39 - 1,025.11 - 929.63 - 合计 最终坏账 96.19% - 96.48% - 64.69% - 60.00% - 计提比例 由于受美国制裁影响,客户 2 的回款长于信用期,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在公司综合预期信用 计提原因 损失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计提比例。 3)客户 3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 11.58 2.15% 6.02 2.15% 42.84 1.20% 255.83 1.20% 1至2年 18.38 9.56% 16.38 9.56% 26.65 9.00% 10.18 9.00% 2至3年 7.61 23.52% 9.11 23.52% - 23.00% 42.70 22.00% 3至4年 40.69 100.00% 41.37 48.02% 42.70 48.00% 4.40 45.00% 4至5年 5.08 100.00% 4.40 80.75% 4.40 79.00% 2.70 79.00% 5 年以上 2.70 100.00% 2.70 100.00% 2.70 100.00% - 100.00% 8-2-27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小计 86.04 - 79.98 - 119.29 - 315.80 - 补提坏账 - 27.94% 3.00% 3.46% 比例 坏账准备 52.26 - 52.31 - 33.16 - 28.42 - 合计 最终坏账 60.74% - 65.40% - 27.80% - 9.00% - 计提比例 由于受美国制裁影响,客户 3 的回款长于信用期,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在公司综合预期信用 计提原因 损失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计提比例。 4)客户 4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 446.29 2.15% 182.15 2.15% 170.84 1.20% 472.64 1.20% 1至2年 - 9.56% 9.56% - 9.00% 160.22 9.00% 2至3年 - 23.52% 2.26 23.52% 2.26 23.00% - 22.00% 3至4年 - 100.00% 48.02% - 48.00% 39.86 45.00% 4至5年 39.34 100.00% 39.34 80.75% 39.34 79.00% - 79.00% 小计 485.63 - 223.75 100.00% 212.44 - 672.71 - 补提坏账 - 3.38% 3.00% 3.35% 比例 8-2-28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坏账准备 48.93 - 43.78 - 40.02 - 60.56 - 合计 最终坏账 10.08% - 19.57% - 18.84% - 9.00% - 计提比例 客户 4 合同验收周期较长,导致账龄较长,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在公司综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原因 的基础上上浮一定计提比例。 5)客户 5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 208.00 2.15% 196.13 2.15% 184.26 1.20% 214.93 1.20% 1至2年 93.42 9.56% 219.26 9.56% 266.00 9.00% 290.40 9.00% 2至3年 69.72 23.52% 127.38 23.52% 127.38 23.00% 23.65 22.00% 3至4年 74.74 100.00% 23.65 48.02% 23.65 48.00% 63.50 45.00% 4至5年 70.07 100.00% 63.50 80.75% 63.50 79.00% 52.41 79.00% 5 年以上 52.41 100.00% 52.41 100.00% 52.41 100.00% - 100.00% 小计 568.36 - 682.34 - 717.21 - 644.88 - 补提坏账 - 3.59% 3.50% 1.89% 比例 坏账准备 227.02 - 194.70 - 194.47 - 116.08 - 合计 8-2-29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综合预期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综合预期信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用损失率 率 最终坏账 39.94% - 28.53% - 27.11% - 18.00% - 计提比例 客户 5 合同验收周期较长,导致账龄较长,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在公司综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原因 的基础上上浮一定计提比例。 (三)报告期 1 年以内到期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82.19%、75.59%、66.11%、 57.52%,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1 年以内 22,463.94 66.79% 482.97 19.08% 1至2年 5,366.56 15.96% 513.04 20.27% 2至3年 5,380.39 16.00% 1,265.47 50.00% 3至4年 251.18 0.75% 120.62 4.77% 4至5年 117.64 0.35% 95.00 3.75% 5 年以上 53.65 0.16% 53.65 2.12% 合计 33,633.37 100.00% 2,530.75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1 年以内 21,475.02 65.69% 461.71 18.66% 1至2年 5,593.34 17.11% 534.72 21.61% 2至3年 5,224.24 15.98% 1,228.74 49.66% 3至4年 260.03 0.80% 124.86 5.05% 4至5年 86.76 0.27% 70.06 2.83% 5 年以上 54.09 0.17% 54.09 2.19% 合计 32,693.47 100.00% 2,474.19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1 年以内 18,738.98 66.11% 224.87 16.68% 1至2年 8,347.21 29.45% 751.25 55.72% 2至3年 1,013.11 3.57% 218.63 16.22% 3至4年 154.56 0.55% 74.45 5.52% 8-2-30 4至5年 56.44 0.20% 44.59 3.31% 5 年以上 34.42 0.12% 34.42 2.55% 合计 28,344.72 100.00% 1,348.20 1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1 年以内 25,425.34 75.59% 254.25 14.11% 1至2年 5,965.60 17.74% 596.56 33.10% 2至3年 1,099.69 3.27% 219.94 12.20% 3至4年 673.91 2.00% 336.96 18.69% 4至5年 378.85 1.13% 303.08 16.81% 5 年以上 91.66 0.27% 91.66 5.09% 合计 33,635.05 100.00% 1,802.45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1 年以内 17,642.45 82.19% 176.42 19.20% 1至2年 2,277.29 10.61% 227.73 24.78% 2至3年 992.89 4.63% 198.58 21.61% 3至4年 418.65 1.95% 209.33 22.78% 4至5年 121.58 0.57% 97.27 10.58% 5 年以上 9.78 0.05% 9.78 1.06% 合计 21,462.64 100.00% 919.11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3 月末,公司 1 年 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2.19%、 75.59%、66.11%、65.69%和 66.79%,占比较高,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同期 1 年 至 2 年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上升较多,主要系最终用户回款周期较长所致。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 1-2 年应收账款中,应收上海佳电款项余额 3,654.21 万元,占 1-2 年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56.98%。上海佳电主要销售客户包括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 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终端客户的信用良好,但资金审批审 批流程较长,导致回款周期普遍较长,若公司产品属于项目工程的一部分,相关 回款亦受整体项目进度及付款审批影响,因此回款周期较长。其他 1-2 年应收账款 主要为公司应收直销客户款项,公司部分直销客户如中国电信、腾讯等受内部审 批、付款周期等因素影响,结算周期亦较长。此外,2020 年以来,受到新冠疫情 8-2-31 的影响,部分终端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推迟,公司也适当给予部分客户、代理商延 长了账期。 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奇安信 启明星辰 绿盟科技 深信服 迪普科技 1 年以内应收账款 163,210.99 188,564.94 - 49,332.27 6,697.10 应收账款总额 204,643.77 301,888.74 - 54,081.79 7,402.42 1 年以内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 79.75% 62.46% - 91.22% 90.47% 例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绿盟科技尚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除深信服、迪普科技因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形式,使得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 比较高外,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与启明星辰较为相近,不 存在重大差异。 (四)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 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1、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41,002.68 39,948.32 41,047.68 35,386.21 33,635.06 21,462.64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25,263.53 27,780.36 26,187.71 24,879.06 25,300.58 17,810.75 余额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 61.61% 69.54% 63.80% 70.31% 75.22% 82.98% 占比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 15,739.15 12,167.96 14,859.97 10,507.15 8,334.48 3,651.89 余额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 38.39% 30.46% 36.20% 29.69% 24.78% 17.02% 占比 2、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如下: 8-2-32 单位:万元 占总应收账款比 占逾期总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逾期金额 例 金额比例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 21,560.16 53.97% 9,179.30 75.44% 公司 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 335.33 0.84% 333.59 2.74% 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高环超润科技有限 241.25 0.60% 241.25 1.98% 公司 合计 22,136.75 55.41% 9,754.15 80.16%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占总应收账款 逾期金 占逾期总金额 客户名称 额 比例 额 比例 佳电(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22,517.78 54.92% 11,282.25 71.68% 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 1,265.15 3.09% 1,147.98 7.29% 司 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 317.07 0.77% 316.32 2.01% 有限公司 合计 24,100.01 58.78% 12,746.55 80.99% 上海佳电应收账款余额系累计形成,上海佳电的终端客户一般为金融、政府、 运营商等行业客户,合作项目多为集中采购类项目,受终端付款周期影响较大, 因而回款周期较长。上海佳电系公司总代理商之一,根据历史合作情况,上海佳 电的信誉情况较好,回收风险较小。公司亦按照预期损失率相应地计提了坏账准 备。目前应收上海佳电款项正在陆续回款中。截止 2020 年末,2020 年 9 月 30 日逾 期应收账款已期后回款 7,094.85 万元,逾期应收期后回款率 62.26%。截止 2021 年 3 月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逾期应收账款已期后回款 323.88 万元。 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由于 2018 年受美国制裁的影响,其应收账款回款 有所延迟,公司对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未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形, 目前正在陆续回款中。公司亦对其应收账款进行了坏账准备计提,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计提坏账准备 1,480.02 万元,应收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款项账 面价值为 58.67 万元。 8-2-33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12,167.96 14,859.97 坏账准备 1,850.76 2,679.95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期后回款金额 720.83 7,347.97 回款比例 5.92% 49.45%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逾期应收账款已回款 7,347.97 万元,回款比例为 49.45%,逾期账款的回款情况良好,回款风险较小。对于逾期 款项中回款风险较大客户,公司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预计可收回逾期款项 已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一)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了发行人管理层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 有效性。 (2)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和对客户信用政策的了解,分析了管理层确定的应 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合理性,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发 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估管理层将应收账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信息比较,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识别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项目、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前瞻性调整的方法,复核了管理层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时对应收账款客户的分组方法是否与会计政策所披露一致。 (3)对于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选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复核,测试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完整;对 于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测试了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的合理性。 (4)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或已发生逾期或者债务方信用恶化的应收账 8-2-34 款,检查了管理层在计算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时所依据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预计 期后收款金额及期限、客户经营情况和还款意愿等。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逐年增长与信用政策相匹配,报告内,发行 人基本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受疫情影响,2020 年发行人对部分下游客户的信用 期有所放宽,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受疫 情影响信用期调整的情形。前述信用期调整系公司为抗击疫情影响而采取的暂时 性策略,发行人不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不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重要应收款不存在回款风险,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发行人 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发行人主要逾期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款风险较小。对于逾期款 项中回款风险较大客户,公司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预计可收回逾期款项已 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4 月 26 日 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