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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石网科: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5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 181 号山石网科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4,094,8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4,094,8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210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21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2、召集和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10 人,曹冬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郑丹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冯燕春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4,093,727 99.9988        1,100   0.001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关于选举冯燕
                           9,586,3
  1      春为公司独立董               99.9885     1,100     0.0115      0          0.0000
                               88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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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吉宇璐、王沁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
修订)》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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