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山石网科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作 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军、陈伟、孟亚平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