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2-061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80,057,688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1614 号),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山石网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56,000 股,并 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180,223,45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3,572,88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650,57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80,057,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44.4213%,涉及股东数量为 7 名,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7 根据《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 如下: 1、股东越超高科技有限公司、田涛、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自山石网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 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也不由山石网科回购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山 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山石网科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山石网科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山石网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山石网 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山石网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山石网科股 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股份:1)山石网科 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山石网科因涉 嫌欺诈发行罪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 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 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股东越超高科技有限公司、田涛、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并购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山石网科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 2/7 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山石网科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 山石网科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本企业/ 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山石行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山石网科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也不得提 议由山石网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本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按相关 要求执行。 (3)如山石网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山石网科股 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股份:1)山石网科 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山石网科因涉 嫌欺诈发行罪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 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 3/7 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4)如本人/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承担因此 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LUO DONGPING、尚喜鹤、曹红民、郑丹、蒋东毅、LIU TIMOTHY XIANGMING、 杨庆华、欧红亮、张霞)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山石网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也不由山石网科回购本人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在担任山石网科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 有山石网科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山石网科股份总数的 25%;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山石网科所有;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山石网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山石网 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山石网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如果山石网科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整。在前述承诺履行期间,本 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 (3)如山石网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山石网科股 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本人承诺将不减持股份:1)山石网科因欺诈发行或 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山石网科因涉嫌欺诈发行罪 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 退市情形。 4/7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蒋东毅和 LIU TIMOTHY XIANGMING 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山石网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也不由山石网科回购本人在山石网科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在担任山石网科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山石网科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山石网 科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 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 东承诺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得到严格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山石网科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5/7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80,057,688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数量占公司 号 限售股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越超高科技有限公司 30,522,850 16.9361% 30,522,850 0 2 田涛 13,403,662 7.4372% 13,403,662 0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 3 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3,149,771 7.2964% 13,149,771 0 企业(有限合伙)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 4 11,859,118 6.5802% 11,859,118 0 (有限合伙) 5 LUO DONGPING 4,825,318 2.6774% 4,825,318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山石 6 行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687,723 2.0462% 3,687,723 0 (有限合伙) LIU TIMOTHY 7 2,609,246 1.4478% 2,609,246 0 XIANGMING 合计 80,057,688 44.4213% 80,057,688 0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山石行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为公司时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喜鹤、曹红民、蒋东毅、杨庆华、欧红亮、张霞。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80,057,688 36 合计 80,057,688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7 2022 年 9 月 22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