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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迈股份: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恒明电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6,000万元,剩余部分20,756.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557.80元,募集资金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7,161.61万元
(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7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5,756.22           25,756.22
      2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8,877.10             8,877.10
      3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          7,159.07             7,159.07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55,792.39           55,792.39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
况
       恒明电子是“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直接实施主体,公司以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增资人民币25,756.22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
增资完成后,恒明电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
剩余部分20,756.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恒明电子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景路18号5幢413室
         经营地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威辰
            成立日期                                2020年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2H2E6Y1M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
                     动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
                     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
                     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批发;集中式快
                     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分布式
                     交流充电桩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
                     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恒明电子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 2020年12月31日/2020
                        (元)    9月                    年度

                     资产总额          38,041,237.52           27,422,233.05

                     负债总额          28,171,918.00           17,534,862.50
                     净资产            9,869,319.52            9,887,370.55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8,051.03             -112,629.45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恒明电子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恒明电子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25,756.22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增资用于“禾迈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
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基
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25,756.22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5,756.22万元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禾迈股份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进行增资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有助于推进“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禾迈股份使用募集资金25,756.22万元对全资子
公司恒明电子进行增资的事项。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