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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迈股份:禾迈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公司相关会计项目核算适当的调整,并追溯调整
    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指出“通常
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
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
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
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相
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
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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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
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
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
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
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1、对合并报表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营业成本             286,583,231.23         2,751,577.39      289,334,808.62
     销售费用              38,128,552.24        -2,751,577.39       35,376,974.85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营业成本             120,718,681.11            426,343.75     121,145,024.86
     销售费用               9,066,643.32           -426,343.75       8,640,299.57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200,114,109.34       2,751,577.39     202,865,686.73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0,107,677.18      -2,751,577.39      47,356,099.79
的现金

   4、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08,155,835.49        426,343.75     108,582,179.2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0,752,273.27    -426,343.75      10,325,929.52
的现金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
“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公司“营业
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产生重
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
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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