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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迈股份:禾迈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10-20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0月9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2年10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已满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等形
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2
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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