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30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
铁道北 500 米)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8,149,7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8,149,7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
57.5280
量的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7.5280
例(%)
(四)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魏然女士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铠璘女士出席了会议;
4、 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产业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58,120,508 99.9886 29,200 0.0114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群、柴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