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宜上佳: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1-27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5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
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1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林日福         2020-06-15至2020-09-09      22,000          20,000

 2             卢杰         2020-08-04至2020-08-14      10,000          9,900

 3             黄霞         2020-07-15至2020-08-05       3,500          3,500

         北京睿泽产业投资
 4                          2020-08-17至2020-09-03         0           582,060
         基金(有限合伙)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北京睿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简称“睿泽基金”)、林日福、卢杰、黄霞在核查期间内存在公司股票
交易行为,其中,睿泽基金通过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发布了股份减持计划的公
告,其对公司股票的减持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且按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
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核查对象林日福、卢杰、黄霞其对公司
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
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
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2
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
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