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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刘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刘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斌、王治强、卢远瞩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