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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宜上佳: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33      天宜上佳             2021/4/2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吴佩芳女士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吴佩
芳女士,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
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罗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吴佩芳
女士提名释加才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释加才让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北京市房山区青联委员。2008 年至 2009 年,任职于北京上佳合金有限公司;2009
年至今,任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释加才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29%股份,通过北京久太
方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0.43%
股份。释加才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佩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 7 号院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

 1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8、议案 9 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议案 3、议
案 4、议案 5、议案 7 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由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吴佩芳女
士于 4 月 26 日提交的临时提案提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及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6、议案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薪酬的议案》
  8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