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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宜上佳:关于与内蒙古和光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2-080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和光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自愿性披露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及金额: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合作的愿景,经
双方友好协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新陶”)
与内蒙古和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和光”)于近日签订《长期合作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为长期合作伙伴。天力新
陶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向内蒙古和光提供坩埚、导流筒、保

温筒等碳碳复合材料制品。基于目前市场价格测算,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亿元(含税)。本协议总金额为预估数,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销
售金额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次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履行期限为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如本协议得到充分履行,公司将实现销量较大
幅度增长,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至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框架
协议,预估总金额是基于目前市场价格测算,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具体
采购产品种类、产品价格以及销售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协议双
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后续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外部宏观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疫情防控以及客户基于经营策略、市场需求
                                    1
等变化而做出价格调整等情形,基于本协议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情况
发生波动,对公司合同有效期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双方后续合作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力新陶与内蒙古和光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议案》,本次协议
预估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亿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内蒙古和光向天力新陶采购坩埚、导
流筒、保温筒等碳碳复合材料制品,基于目前市场价格测算,预估协议总金额约
为人民币4亿元(含税),实际交易金额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合作的愿景,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全
资子公司天力新陶与内蒙古和光于近日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长久的合作
关系,成为长期合作伙伴。合同对方当事人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内蒙古和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90)
   法定代表人:冯国梁
   注册资本:2,576.27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开放大街

审图中心主楼 3007-2



                                   2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
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光伏石墨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因内蒙古和光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因其出于
自身商业保密要求,未向公司提供财务数据。
   主要股东:无锡市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内蒙古和光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基本情况:内蒙古和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是集方硅芯、硅芯晶棒、光伏石墨件

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国内外方硅
芯应用发展的前沿技术,是细分领域行业龙头,内蒙古工信厅创新型中小企业、
呼和浩特市专精特新企业。2019 年 7 月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分别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宁夏中卫市、江苏无锡市和河北唐山市设立生产基地,目
前拥有硅芯晶棒产能 9,000 吨/年,方硅芯产能 500 万支/年,是通威集团、新特

能源、保利协鑫、鄂尔多斯集团和东方日升等企业的核心硅芯供应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和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协议金额: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甲方向乙方采购坩埚、导流
筒、保温筒等碳碳复合材料制品,基于目前市场价格测算,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

人民币 4 亿元(含税),实际交易金额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2、产品价格:基于双方长期合作关系,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确定产品
价格,具体产品价格以实际订单为准;
   3、产品质量: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协议规
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

   4、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
   5、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6、违约责任: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和费用支出。乙方由于不可抗


                                     3
力原因(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
响甲方付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在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新

业务发展;双方可发挥各自在产业链上的优势,有利于形成产业上下游协同与共
赢的目标。
   2、本协议基于目前市场价格测算,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 亿元(含
税),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日后的 3 年,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
会对公司 2022-2025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本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内蒙古
和光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签订的长期合作框架协议,预估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亿元(含税),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具体采购产品种类、产品价格以
及销售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但在后续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
策调整、疫情防控以及客户基于经营策略、市场需求等变化而做出价格调整等情
形,基于本协议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情况发生波动,对公司合同有效

期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在后续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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