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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
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在审阅该
次会议相关材料和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
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了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
水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方案,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后,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
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武清、卢远瞩、吴甦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