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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音控股:传音控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所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董事会同意
取消该 6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原定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