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06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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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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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安排,本次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做
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
信息。体温正常且身体无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以配合。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股东大会资料,并出席会
议。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
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
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欲了解公司其
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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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现场参会的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
以便统计投票结果,请股东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
票;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
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
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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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二)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 1 号软件产业园三期 A3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四)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开学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
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开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车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吴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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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关于选举唐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李振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知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叶敦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周从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李严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范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现场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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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王
开学先生、车能先生、吴攀先生、王剑峰先生、唐志斌先生、李振杰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议案附件。请对以下六项子议案逐项
审议并表决:
1.01 关于选举王开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车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吴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唐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李振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于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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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开学,男,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就职于武汉理工大学,担任管理学院团总支书记、校团委副
书记;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就职深圳蛇口龙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业务部经理;1995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深圳市兄联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 6 月至今,创立并就职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开学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1897.188 万股份,通过武汉
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2 万股份,通过武汉
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 万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车能,男,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9 月至 2009 年 4 月,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客户经理、
区域总监;2011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武汉光谷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武汉光谷成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车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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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攀,男,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汉信
资本(武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高级投资经理;2016 年 4 月
至 2017 年 3 月,任天风天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总监;2017 年 5 月
至今,历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华中区域负责人;
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武汉拓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襄阳国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吴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剑峰,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方工业大学,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10 月,
任北京兄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北京兄联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
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任山东中科创新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9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剑峰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王开学先生系兄弟关系,直接持 有公司
898.937 万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唐志斌,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
中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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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网络工程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0 月历任北京中科
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技术总监;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
任襄樊中科创新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
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湖北安泰泽善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 年至今历任公司事业部经理、营销总监。
唐志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 53 万股份,通过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130 万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振杰,男,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
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富邦股份财务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17 年 4 月入职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振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 27 万股份,通过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20 万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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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
名王知先女士、叶敦范女士、周从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知先女士、叶敦范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另外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从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
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知先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议案附件。请对以下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关于选举王知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叶敦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周从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于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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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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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知先,女,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央电视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1997 年至今,任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武汉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高级
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知先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叶敦范,女,1956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
汉地质学院电子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83 年至今任职于中国地质大学,现任教
授、硕士生导师,多次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一
等奖;2005 年至今任《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北省专家组专家;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敦范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周从良,男,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0 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A 证。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湖北和兴集
团董事长助理;2009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主管、证券法务部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场外交易市场业务部项目律师、团队负责人;2021 年至今任恒泰长财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长企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
周从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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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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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
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提名李严圆女士、范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后,上述 2 名股东代
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个人简
历详见附件,请对以下两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 关于选举李严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范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于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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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严圆,女,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
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中专学历。2008 年入职公司,2008 年 3 月
至 2011 年 3 月,历任公司采购专员、市场部客户经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营销中心区域总监;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长。
李严圆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 15 万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范敏,女,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
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武汉怡人蒸馏水有
限公司出纳、人事行政部助理;1999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孝昌县建筑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武汉力勤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武汉艺达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
园有限公司出纳;2008 年 7 月至今,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财务
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执行副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武汉光谷投资担保有
限公司监事;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范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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