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9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
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制度,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的薪酬调整是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以及公
司的实际情况,参照公司所处地域、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确定的,
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知先 叶敦范 周从良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知先:
叶敦范:
周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