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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通达:海通证券关于中科通达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的报告2022-01-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武汉中科通
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7月13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
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胡东平、汤勇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胡东平、徐鹏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2021年7月13日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并与指定
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等资料;

    5、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

    7、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8、检查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科通达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
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通达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
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
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
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1年7月13日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
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持续督导期内,中科通达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均已履行相应
程序并披露,本持续督导期内,中科通达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
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公司上市以来与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
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
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三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检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
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
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
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2021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实地调查,保荐机构持续督导2021年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认为:公司在公
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大股东及其他方的资金往来、重大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
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东平                 汤 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