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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知先女士、独立董事张国藩先生、董事车能先生组
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知先女士担任;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知先女士、独立董事周从良先生、董事车能先生组成,主任委
员仍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知先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
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等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基本情况
介绍。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1 年 3 月 23 日
   员会第四次会议                           及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2021 年 6 月 7 日
   员会第五次会议                           于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2021 年 8 月 24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二次会议
    三、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 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经营层进
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
计范围、审计方法等汇报,以及公司经营层对经营、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
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
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
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公司
2021 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汇报,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有关事项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持续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要求,指导相关部门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并组织审计部听取各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
过程中的重大风险。
    (四)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审计部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部门人员配备情
况,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成效。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
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在提高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
用。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
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
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继续发
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